国家将以渤海、长江口-杭州湾、珠江口邻近海域为重点,实施入海河流水质改善、沿海城市污染治理等8个专项行动,并对沿海地区的海水养殖污染、船舶港口污染、污水管网、岸滩环境等进行整治。

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和中国海警局联合印发的《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下称《行动方案》)2月17日对外公布。

渤海、长江口-杭州湾和珠江口邻近海域是我国沿海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战略区、人海和谐共生的重要实践区。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今天对记者表示,尽管近年来这三大重点海域生态环境总体改善,但仍处在污染排放和环境风险的高峰期、海洋生态退化和灾害频发的叠加期,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得到根本缓解,“十四五”实现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面临艰巨挑战。

中共中央、国务院2021年11月发布的《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要求,将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列入“十四五”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标志性战役之一,并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任务。

《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三大重点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较2020年提升2个百分点左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稳步推进,主要河流入海断面基本消除劣V类,滨海湿地和岸线得到有效保护,海洋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响应能力明显提升,形成一批具有全国示范价值的美丽海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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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沿海城市的原油、危化品码头(资料图)。摄影/章轲

《行动方案》提出将开展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行动、入海河流水质改善行动、沿海城市污染治理行动、沿海农业农村污染治理行动、海水养殖环境整治行动、船舶港口污染防治行动、岸滩环境整治行动、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行动,加强海洋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监管能力建设,推进美丽海湾建设。

第一财经记者从生态环境部了解到,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将以“2+24”沿海城市及其管理海域污染治理为重点,涉及到沿海城镇污水排放及治理、化肥农药减量、农膜回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海水养殖污染防控、船舶和港口污染治理、原油码头及危化品运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等多个领域。

以岸滩环境整治行动为例,通过岸滩环境整治不仅能提高护岸抵御风、浪、流等对海岸线的冲击,阻止沙滩和生态资源的流失,保护海水水质,还能为公众提供一个安全、优美的滨海休闲空间。

山东省莱州市朱旺村西侧岸滩原本是一个垃圾遍地的乱石滩。前不久,第一财经记者在这里采访时,朱旺村党委副书记杨景洲介绍,2018年,生态环境部等实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后,莱州市投资5865.23万元,对朱旺村西侧岸滩等三个岸线岸滩进行整治修复,岸线岸滩的修复为朱旺村带来了新的希望,村里正在打造长寿文化旅游度假村。

船舶港口污染防治也有利于改善沿岸城市生态环境。某港口城市环境监测中心此前一项监测结果显示,船舶污染排放对该市主要污染物总量的贡献占比较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别达到12.4%和11.6%,对PM2.5的贡献也达到5.6%。

《行动方案》提出,沿海地方可按规定统筹上级转移支付和自有财力,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强化攻坚行动的经费保障。鼓励并规范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攻坚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