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主要指的是在两性关系或者婚姻关系中,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身体或者心理上的伤害,比如殴打、辱骂、强行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
近年来,随着离婚率的不断上升,婚姻中的家庭暴力已经成为当代离婚的主要原因之一。
还有一些未结婚就同居在一起的年轻情侣,在两人日常相处的过程中发现对方有着暴力倾向,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从而对未来的婚姻产生了恐惧,甚至诱发心理疾病。
近日,在四川成都,一女子坐在顶楼想跳楼自杀,被人发现后立马报警,警方迅速来到了现场。在救援的过程中,女子的一番话让人感到心疼。
据爆料者透露,这名女子独自一人爬上了17楼,坐在阳台边上欲跳楼自杀。眼尖的群众发现后,立马报警。
民警迅速地赶到了现场,并与女子有了以下对话。
民警:“快过年了,你冷静点,好大个事嘛,有啥子是过不去坎嘛。”
女子哭着对民警说:男朋友经常打自己。
民警接着劝导说:“咱不跟他耍了嘛,咱换一个,没多大事。“
“他打我打的我受不了了。“
“打你啊!你下来我们弄他,我马上弄他。”
然后又霸气地对女子说:“我给你出气,我这会就把你男朋友拷走!”
从始至终,女子口中的男朋友未露过面。
最后,在民警的不懈劝导下,女子终于放弃了轻生的念头,被民警顺利地救了上来。
之后,这名民警还告诉女子:“你记住派出所的电话,你随时觉得需要我们来,你打个电话我们就立马跑过来!“
民警霸气劝导女子的这段视频被放到网上后,立刻引起了广大网友的激烈讨论。
网友纷纷为这个霸气的民警点赞,称赞这名民警说话像自己的大哥一样,话里带着宠溺,让人产生一种安全感。
不过更多的网友在看完这个视频后感到很气愤。一方面是气愤该女子的行为,明明是男友的错误,为什么要拿自己的生命去开玩笑。女孩要学会珍惜自己,不要因为男人的错误而去惩罚自己。
另一方面气愤的是女子男友家暴的行为,最后纷纷感叹为什么在家庭关系中受伤的都是女性呢?
还有的网友说,没结婚产生的施暴行为不能叫做家庭暴力,属于故意伤害,可以起诉他的。
真的是这样吗?未婚同居被施暴,属于家暴吗?
根据我国的《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心理、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该法案的第37条明确,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规定执行。
同居情侣不算是家庭成员,但是属于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因此这种行为也属于家庭暴力。
如果面临家暴,该如何保护自己呢?
我认为在遭遇到家暴后,要在第一时间果断地去报警,而不是像视频中的这名女子一样选择轻生,用他人的错误惩罚自己。
在报警后,一定要及时收集证据,比如拍摄受伤处的照片,注意拍照片的时候一定要手持身份证并且把脸拍进去。
还可以把施暴的工具以及对方在实施暴力的时候破坏的物品一并收集起来。
在不会激怒施暴者的情况下,尽量将对方的暴力行为进行录音录像。
小尚观点
有些受害人,在遭遇到家庭暴力后,施暴者哀求原谅,立马心软,选择原谅了对方。
这种行为是不正确的,家庭暴力往往具有反复性,只有零次和无数次的区别。不要一时心软,而是要果断地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愿人世间没有暴力,人人都能幸福美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