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红兵

记者自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获悉,1月13日,深交所对ST北文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深交所网站显示,根据北京证监局查明的事实,ST北文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8年7月,ST北文子公司世纪伙伴将影视剧《大宋宫词》15%的投资份额收益权作价10,800万元转让给海宁博润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博润)。2019年1月,海宁博润向世纪伙伴支付首笔转让费2,300万元。该项业务在ST北文2018年年度报告中确认收入10,188.68万元。

世纪伙伴与雅格特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格特)签订《项目转让协议》,世纪伙伴将影视剧《倩女幽魂》60%的投资份额收益权作价38,000万元转让给雅格特。协议显示的签署时间为2018年12月10日,实际上该协议并非在2018年签署。2019年3月,雅格特向世纪伙伴支付首笔转让费5,500万元。该项业务在ST北文2018年年度报告中确认收入35,849.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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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大宋宫词》《倩女幽魂》投资份额收益权转让未真实发生,交易资金系由ST北文授权娄晓曦全权负责的舟山嘉文喜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娄晓曦安排、组织、实施上述虚假转让投资份额收益权,虚构资金循环,流回世纪伙伴。世纪伙伴虚假转让《大宋宫词》《倩女幽魂》投资份额收益权,导致ST北文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虚增收入合计46,037.74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追溯调整前)比例为38.20%,虚增净利润19,108.02万元,占当期净利润(追溯调整前)比例为58.94%。

此前,ST北文已经因为上述违规行为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而随着ST北文被实施行政处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9年3月22日至2020年4月28日期间买入,并在2020年4月29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邮箱weiquan@hongzhoukan.com,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本次索赔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北京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根据ST北文及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北京证监局决定对ST北文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娄晓曦、宋歌、张云龙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其他相关责任人也遭不同程度罚款。此外,鉴于娄晓曦组织、实施案涉财务造假,导致ST北文信息披露违法,违法情节严重,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娄晓曦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记者自公开渠道获悉,ST北文于1998年在深交所上市,公司于2014年正式转型文化影视产业。有市场分析人士表示,ST北文遭证监会行政处罚,基本面似乎并不稳定,投资者还应谨慎关注为妙。对于ST北文信披违规案的后续进展,本栏目也将持续跟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