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 合纵科技被处罚
2024年12月25日,合纵科技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 罚决定书》(〔2024〕21号)。经查明,合纵科技应当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关联交易。合纵科技未按规定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关联交易,存在重大遗漏,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违法行为。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公告、询问笔录、情况说明、银行账户资料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由此可见,对合纵科技的违法事实已经确认。相关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4年12月25日,合纵科技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 罚决定书》(〔2024〕21号)。经查明,合纵科技应当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关联交易。合纵科技未按规定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关联交易,存在重大遗漏,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违法行为。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公告、询问笔录、情况说明、银行账户资料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由此可见,对合纵科技的违法事实已经确认。相关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