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地拆迁期间,拆迁户和拆迁部门之间经常会有各种各样的矛盾,而这些矛盾几乎都是拆迁安置补偿所导致的,如果拆迁户不愿妥协退让,就很可能会遭遇非法强拆,而一旦强拆被法院判决确认违法,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许多行政机关尽管参与强拆,但最后都会否认。今天,笔者就以蓝秦律师往期代理的一则泉州强拆案件为例,带大家了解一下强拆诉讼中证据的重要性,只要证据充分,违法强拆机关最终都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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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简介

陈某的房屋位于福建省泉州市台商投资区xx村,多年来一直居住在本地。2018年3月,陈某的房屋被纳入了拆迁范围,但因补偿标准过低,陈某一直未与拆迁部门(管委会、镇政府)签订补偿协议,期间陈某遭到拆迁部门多次催促,陈某因担心遭遇违法拆迁行为,且也为了依法争取足额的拆迁补偿,遂于2018年5月委托蓝秦律师代理本案。

2020年5月,因当地拆迁活动正在加速推进,代理律师遂让陈某将房屋内外重新拍照录像,同时告诉陈某将拍照录像设备准备好,如果遇到强拆,及时对强拆现场与指挥者进行拍照取证。2020年7月,陈某的房屋遭遇强制拆除,陈某对强拆现场进行拍照录像,从强拆视频可以看出,强拆现场有镇政府工作人员与管委会领导参与,且管委会领导一直在强拆现场指挥强拆。在搜集好证据后,我方遂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庭审中,管委会辩称:“我方并未参与强拆,只有镇政府实施了强拆行为”,镇政府对管委会的说法表示同意,自认只有自己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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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案件分析

陈某的房屋被强制拆除,这是客观事实,且从我方提交的证据可以认定,案涉房屋在拆迁范围内,且未达成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而管委会与镇政府均是本次拆迁的实施主体。另外,在强制拆除现场,不仅有管委会的领导,还有镇政府的相关人员参加,且从视频中可以看出管委会领导在指挥强拆,管委会自称其没有参与实施强拆,显然与事实不符,另外镇政府在本案中主动承认其实施了强拆,因此,本案应确定为行政强制行为,实施主体为管委会和镇政府,此二被告应当共同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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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院判决

1.确认管委会和镇政府于2020年7月强制拆除陈某房屋的行为违法;

2.本案诉讼费,由二被告负担。

四、案件总结

行政诉讼中,虽然拆迁户作为行政相对人举证责任并不重,但充分的证据仍然是有好处的。本案中,陈某房屋从被纳入拆迁范围、到最终被强拆,前后周期有一年多的时间,因为前一年拆迁活动并未全面启动,所以陈某对强拆的警惕性并不高,但因为2020年7月拆迁活动加快,陈某按照代理律师嘱咐提前做好了财产拍摄证据采集,且也准备了相应拍摄设备,在强拆时第一时间将强拆人员和领导者拍了下来,由我方最终证据充分,管委会虽然一直想否认自己参加了强拆,但最终还是被判决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征地拆迁维权,是一个复杂系统的工程,不仅要关注各种维权程序的期限问题,还要对提起何种法律程序进行仔细甄选。因此如果您在征地拆迁期间遇到了法律问题,可以私信留言,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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