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淡淡翠

原著中,赵美兰的出场就伴随着她的死亡。

大儿子出了国,二儿子结了婚,小女儿没用家人操心就大学毕业事业有成,赵美兰终于可以歇口气好好享福了,没想到,突然就撒手人寰。

“倒下到咽气不到一天时间,儿女都不在身边,苏母连回光返照留下几句话都没有,便静静走了。”

在葬礼仪式上,大儿子苏明哲和二儿子苏明成,都是悲痛万分。唯独小女儿苏明玉显得特别冷血,甚至一滴眼泪都没为早逝的母亲流下。

原著中这样写道:

“她不需要用眼泪证明什么,但需要用没有眼泪证明什么。别人说人死为大,天下无不是的母亲。对,她可以因为死亡而宽宥她的母亲,但是她不会爱她的母亲,她在这个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而不久之后,丈夫苏大强的“控诉”和“嘶吼”,更是让赵美兰的形象更显“狰狞”。

即使她早已亡故,她对儿子、对丈夫、对女儿的影响,都贯穿全书。

就好像一个挥之不去的影子,淡淡地印在每个人的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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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儿子眼中,她慈爱、能干、任劳任怨;在丈夫眼中,她强势、霸道,让人没有自由;在女儿眼中,她偏心、冷血,重男轻女。

其实,拨开旁人对她的评价,苏母赵美兰的“强势”外表下,隐藏着她凄凉悲愤的往事。

吸血鬼母亲

赵美兰是家中老大,下面还有两个妹妹一个弟弟。

赵美兰的父亲身体不好,一家人的生计全靠母亲替人浆洗缝补。所以,作为老大的赵美兰,无形之中肩负着帮父母拉扯弟妹的责任。

在那个年代,“重男轻女”的思想极其盛行。对很多家庭来讲,女儿嫁人就是泼出去的水,只有儿子才是延续自家香火的人。

而赵美兰的婚事,就坏在父母的“重男轻女”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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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大强长相一般性格懦弱,一直到三十岁还没有结婚,其实并不是个十分理想的结婚对象。

但是他却有一个“王牌”——城市户口。

那时候的城市户口多吃香啊?多少人挤破脑袋也不一定能得到。

相亲结束后,赵美兰对看起来唯唯诺诺的苏大强完全不感兴趣,本想退了一门婚事,怎料母亲看中了苏大强的户口,极力逼迫女儿答应婚事。

“外婆希望大女儿的出嫁能拉家里的弟妹们一把,把他们都带到城里去。尤其是弟弟,我们的舅舅,待在小镇是没出息的,男孩子必须往外走,带路人就靠妈了。但妈妈不喜欢爸爸,外婆动员不成,就来了武的,更拉了外公给妈妈跪下,逼妈妈就范。妈妈没办法,最后只好嫁给爸爸。”

结婚那天,赵美兰母亲一共给她陪嫁了一床五斤重的棉被,和两只绣花枕头,和婆家给的丰厚彩礼形成了鲜明对比。

为此,婆婆很不高兴,也为赵美兰婚姻的不幸,埋下了伏笔。

多年后,当赵美兰想和苏大强离婚时,又是母亲连夜坐拖拉机进城,哭着喊着不让女儿离婚。

甚至跪在地上给她磕头,苦苦求赵美兰把弟弟也弄进城后离婚。最终,赵美兰又一次和母亲妥协了。

婚姻的不如意,让赵美兰的性格逐渐变得扭曲。

她内心深处痛恨母亲的重男轻女,潜意识里却深受母亲的影响,把自己对生活的无力失控感,尽数投射到了女儿苏明玉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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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不起的丈夫

其实在原著的前半部分,赵美兰的名字,几乎就是“强势”的代名词。

赵美兰人长得漂亮,又是医院正式工,和在学校里做图书管理员的苏大强相比,各方面条件都有着云泥之别。

在赵美兰强势的行为风格下,苏大强渐渐成了苏家的一个“影子”:没有话语,没有思想,没有震慑力,甚至没有什么存在感。

在苏大强嘶吼着说出自己不想回老屋的原因后,就连敬爱母亲的苏明哲也不得不承认,母亲行事是十分霸道的。

尤其是当苏大强说出赵美兰结婚时已经不是处女的隐秘往事,彻底惊呆了明哲。心里的天平,渐渐往父亲的方向靠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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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随着苏大强一系列自私自利的操作下来,明哲改变了对父亲的看法:

“父亲这是怎么回事?明玉被明成打伤住院,明成陷于牢狱处境不明,父亲却都不关心,一句都没提到担心他们或去看看他们,他只想到他自己的处境。以前总以为父亲懦弱,被母亲欺压得只剩一片影子,现在看来,父亲还很自私啊。与这样一个自私懦弱的人生活了一辈子,母亲不容易。”

女人一生有两次“投胎”机会,一次是原生家庭,一次是婚姻。很不幸,赵美兰的机会,全都不如人意。

两次

在原著中,吴非对婚姻有过这样一段思考:

“现在才知道,生活中的鸡毛蒜皮经不起重压,重压之下,一切都会脱离轨道。丈夫,也不过是个普通人,重压之下,弱点无情展现。还谈什么依靠,看来万事还得靠自己。”

明哲老实本分做事兢兢业业尚且如此,何况一个胆小自私的苏大强?

此为赵美兰悲剧的第二大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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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生虫弟弟

在原著中,赵美兰是实打实的“扶弟魔”。

为了弟弟,她被迫嫁给自己不爱的人;为了弟弟,她被迫不能离婚,还通过“非正常渠道”生下苏明玉。

更可恨的是,弟弟却不思进取,结婚后照旧过着靠姐姐接济的生活。

赵美兰死后,舅舅找明成和明哲明玉要钱,一口一个“我们众邦是三代单传,是赵家唯一的独苗”。

为什么给孩子取名叫“众邦”?顾名思义,就是众人来帮忙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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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多年,赵美兰明里暗里不知道贴补给弟弟多少钱,可弟弟却把姐姐的付出,当成了理所当然。

原著中,苏明玉曾对朱丽说了这样一段话:

“你也别自责,你与苏明成的事不你的错,怪只怪我妈太强势,被她亲近关照的人,比如苏明成,我舅舅,都被关照得不明事理,心理上缺一根自强自立的筋。”

做多错多,付出了一生的幸福,得到的却是“强势”的评价。

此为赵美兰悲剧的第三个根源。

不会爱自己的人,也学不会爱人

赵美兰去世后,苏家陷入混乱,如同一盘散沙。

对此,吴非旁观者清,有过非常犀利的评价:

“明玉明成冲突到今天这一步,你妈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你妈是个会做人的人,以前,有她八面玲珑地左提右挈,大家都相安无事。现在好像是一堆木头中的一根先倒,其他几根必须吱吱呀呀地经过一段时间调整,重新找到力量平衡点,才会归于太平。”

作为一个家庭的实际“掌权者”,赵美兰无疑是尽职尽责的。

可她错就错在,一辈子都没有学会爱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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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不爱苏大强,却迫于父母的逼迫,不情不愿地嫁给丈夫;明明深受“重男轻女”思想的影响,却把同样的痛苦加诸到了女儿身上;明明可以摆脱弟弟的依赖,却一直任由弟弟像个蛀虫一样生活……

她爱母亲,爱弟弟,爱儿子,却唯独没有学会爱自己。

面对口才、长相、能力都和自己很像的女儿苏明玉,她采取的方法是压制、忽略。

可以说,她对女儿苏明玉的“荼毒”,折射出来的,正是她对自己的态度。

终其一生,她都没有学会爱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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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她所有的悲剧,都隐藏在这一段家史里:

“75年底,爸妈分居。爸住到学生宿舍。
77年X月X日,苏明玉出生。爸搬回家。
78年,舅舅的户口移入城市,也落实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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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淡淡翠,山野草木,煮字为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