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等六部门发了一个《关于加强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监管的意见》,这份意见从行业管理和规范,到租金监管、租金监测,覆盖范围非常广。

比如,租赁需求旺盛的大城市,建立住房租金监测制度,定期公布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租赁住房的市场租金水平。

比如,从事住房租赁经营的企业和转租10套(间)的自然人,应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单次收取租金的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比如,单次收取押金超1个月的,应该在银行开个监管账户,去住建局备案并定期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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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做个简单概括,这次住建部发布的新规,有两个亮点:租金纳入监管账户,重点整顿“二房东”。

先说说租金纳入监管账户,这个直接打住房东“七寸”的措施,其实早有预兆。

在去年底,重庆、西安、成都、深圳多城市发布了租房新规,规定房客的租金要存入监管账户。

以重庆为例,要求住房租赁企业应在主城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商业银行开立唯一的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开设的账户不得支取现金,不得归集其他性质的资金,而承租人支付超3个月的租金将纳入监管账户。

在西安,新规前已注册的“托管式”租赁企业应于2020年11月14日前,选择一家监管银行签订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协议书并开设唯一监管专用账户,接受住房租赁资金监管。

从这个角度来看,住建部等六部门这次发的新规,是要把租金纳入监管账户的规定推广到全国,所有城市都要实行。

所谓“租金监管”,顾名思义,房客交给中介的房租,必须交给监管“照看”,不能挪用,不能拿这笔钱来“拆东墙补西墙”,不准用来盲目扩张,租房平台必须设立专用账户,不准再用“长收短付”的手段抢占市场,不准再拿年轻人的宝贵信用去搞租房贷。

很明显,多个城市朝“租金监管”开刀,针对的就是长租公寓平台、租房中介等“二房东”。

过去这些年,长租公寓、租赁市场乱象频出。

大部分长租公寓和中介的模式,就是高价从房东手里收来房子,再低价租给房客,表面上看起来是吃亏的生意,但很多中介直接收租客1年或2年的房租,给房东却实行月付或季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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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出来的钱,继续去高价收房子,资金以极快速度周转,试图扩张规模抢占市场,这种“拆东墙补西墙”的手法,资金链必然会有撑不住的那一天。

前段时间,深圳有家中介公司,一次性向租客收取半年或一年的租金,却按月向房东支付房租,现中介公司将差额租金卷走,人去楼空,导致房东、租客均被骗,房东上门要求租客退房。

成都、西安、天津、上海、广州,类似的事情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

资本驱动平台扩张,高价从业主手里收房,再低价租给刚需,在缺乏盈利模式的情况下,不断抢占市场份额,还让年轻人使用租金贷,由此衍生出平台跑路、房东与租客对峙种种乱象。

千千万万个低收入者刚走出校门,迈入社会,他们可能是刚踏入社会的大学生,可能是背井离乡的务工人员,他们才是房地产市场真正意义上的刚需,不能让他们花了高价租房,最后还“钱房两空”。

除了长租公寓、中介平台、租赁公司,这次住建部新规还专门提到了一类人:转租10套(间)的自然人。

这一类人,也是典型意义上的“二房东”,他们把“空手套白狼”的手法玩得很娴熟,过去却一直没有覆盖到监管的范围内,这次也是重点整顿对象之一。

不管是租赁企业还是个人房东,简而言之,这次的新规就是要把整个行业规范化,从备案、登记、纳入监管、租金监测,全部包含在内,最大程度保护刚需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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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在去年10月份,住建部就发过一个《住房租赁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住房租赁的国家级法规,可以说是70年来首次发布,其中详细规定了各城市定期发布不同区域的租金指导价、租金监管,不准再搞“高进低出、长收短付”、合同备案,有据可查、压实法律责任,违规出租最高罚50万,敢用租金贷的5倍罚款,违规的中介限制从业。

大家发现了没有,短短半年多的时间,前有住建部的《住房租赁条例》新规,后有多个热点城市发布的租金监管新规,现在又有了六部门同时发出的加强“二房东”监管的新规,足见高层规范租赁市场的决心。

过去四十年,中国城镇常住人口从1.7亿快速增至8.5亿,净增加6.8亿,城镇化率从17.9%提升至60.6%,提高43个百分点。

巨量人口流入城市,全国人户分离人口2.80亿人,其中流动人口2.36亿人,根据机构预测,中国城镇人口峰值将在2042年左右达到约10.4亿人的峰值,将比2019年再增加1.9亿,其中80%将集聚在19大城市群,其中多数又将集聚在大都市圈。

越来越多的人需要在城市里“住有所居”,他们可能买不起房,却必须要有一个安稳的住处,假如你也是庞大流动人口的一份子,也是暂时没有能力买房,靠租房在一个城市中打拼的“蚁族”,接下来租房会变得更加便利,我们不妨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