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董亮 丁宁)12月9日晚间,敦煌种业(600354)发布公告称,公司于12月9日收到甘肃证监局《关于对敦煌种业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

经查,2020年10月至11月,敦煌种业控股子公司敦煌种业先锋良种有限公司累计购买理财产品2.26 亿元,达到公司2019年经审计财务报告净资产的41%。公司未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甘肃证监局表示,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甘肃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子公司管控,强化依法合规意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