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本次向招商中证白酒指数A基金份额派发的现金红利于2021年12月13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本次向招商中证白酒指数C基金份额派发的现金红利于2021年12月10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收益发放办法

1)向本次场内基金份额派发的现金红利于2021年12月13日通过基金份额持有人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2021年12月14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资金账户查询到账红利款。

2)向本次场外招商中证白酒指数A基金份额派发的现金红利于2021年12月13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向本次招商中证白酒指数C基金份额派发的现金红利于2021年12月10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选择红利再投资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21年12月10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并自2021年12月10日起计算持有天数。2021年12月13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3.2提示

1)权益分派期间(2021年12月7日至12月9日)暂停本基金转托管业务。

2)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如需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2021年12月8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个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的申请对本次收益分配无效。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4)本基金场内份额将于2021年12月7日上午开市起停牌一小时,并于上午十点三十分复牌。

3.3咨询办法

1)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www.cmfchina.com。

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7日

关于警惕冒用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义进行诈骗活动的特别提示公告

近期,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招商基金”)发现有不法分子冒用招商基金、招商基金员工名义,通过微核、微信等方式联系并诱导投资者,使用“推广奖励”、“排单”、“办理地区/市/省/国家级VIP”、“分红”等表述诱骗投资者向个人账户转账的违法犯罪活动。不法分子的前述行为严重侵害了投资者和本公司的合法权益。为此,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

一、本公司官方网站为(www.cmfchina.com),另有微信公众号(可搜索“招商基金”或“CMF4008879555”, “招商基金量化投资”或“CMF-QID-2011”,以及“招商基金微讯”或“CMFUND”)、“招商基金”新浪微博官方账号和“招商基金”手机客户端为投资者提供信息查询及信息发布等服务。本公司总部设于广东省深圳市,办公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8层。本公司全国统一客服电话为400-887-9555,客服电子邮箱为cmf@cmfchina.com。

二、本公司“招商基金App”仅在官网(www.cmfchina.com)和各大官方应用市场发布,未在其他渠道发布,请投资者关注,切勿通过其他渠道(诸如微信群、朋友圈、短信等私人转发的二维码或链接)下载“招商基金App”或进行投资。

三、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产品,应通过本公司直销或官网列明的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基金销售机构办理。本公司及旗下基金的规定信息披露媒介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本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基金托管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其中上市基金还包括相应的交易所网站,本公司及旗下基金的所有信息均以上述规定报刊和网站上披露的相关信息为准。

四、本公司敬请投资者提高对诈骗等非法活动的警惕和识别能力,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投资者如发现有冒用招商基金名义等不法行为,可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监管部门举报,或通过本公司客服进行咨询。

不法分子冒用本公司、本公司员工名义诱导投资者从事诈骗等非法活动与本公司没有任何关系。本公司保留对任何冒用招商基金、本公司员工及旗下基金名义进行诈骗或开展其他非法活动的机构或人员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