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江航运公安局安庆分局安庆派出所持续开展辖区社会治安面防控工作,严厉打击无证驾驶机动船舶违法犯罪行为。

当前,长江全线已进入枯水期,长江安庆段水况复杂、航道较为狭窄、水深较浅。与此同时,一些船东为降低货运成本开支,铤而走险雇佣无证人员驾驶船舶。然而,船员未经专业培训,不具备安全驾驶能力,无证驾驶机动船舶在江上航行危险性高,极易引发船舶碰撞、自沉等水上交通事故,轻则破财,重则倾家荡产、人财两空。

据记者了解,自进入今年11月份以来,长江航运公安局安庆派出所共计查处无证驾驶机动船舶13起,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对13名违法嫌疑人处以行政罚款或行政拘留。

长航安庆警方将继续强化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增强水上安全宣讲,以查代教,切实维护长江航运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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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提示:请规范航行,切勿无证驾驶机动船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四条明确规定: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或者偷开他人航空器、机动船舶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