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检察网

【2021年礼品定购】法律人『六法全书』

编者按:小编整理了最近最高院发布的《2021版〈刑诉法解释〉新旧对照表》以及民法典全文、新旧对照及相关司法解释,放在百度网盘共享方便各位学习。向本公众号发送关键字“刑事诉讼”“民法典”即可提取。

2021年11月29日,12309(中国检察网)发布了一则起诉书,内容为:广西一男子莫某某欲寻找单行女子强奸,驾驶小车从广东回广西,在途中撞死骑电动车余某某(男)、陆某某(女)夫妇,后对陆某某进行奸淫。目前,莫某某已被刑事拘留并提起公诉。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贵检刑诉〔2020〕19号

被告人莫某某,男,1995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508811995********,汉族,初中文化,农民,户籍所在地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桂平市,住桂平市**镇**村**屯**号,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强奸罪,于2019年10月15日被平南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经平南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20年1月10日被平南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平南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莫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强奸罪,于2020年3月10日移送平南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平南县人民检察院受理后,于2020年3月11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平南县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二十八条的规定,将本案报送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9年10月13日,被告人莫某某独自驾驶一辆车牌为粤E****X的小车从广东回到广西,在桂平市金田镇、垌心乡和平南县的大鹏镇等地驾车游荡,寻找单行女子强奸

当晚11时许,被告人莫某某在平南县大鹏镇**路口发现余某某、陆某夫妇骑电动车经过,便欲强奸陆某,遂开车加速追去,用车将余某某、陆某夫妇的电动车撞倒,致使余某某、陆某夫妇摔跌倒地。

被告人莫某某将车开到前面不远处掉头回来,将受伤的陆某抱上其车后排,将陆某带离现场,后在途中发现陆某没有了呼吸

被告人莫某某将车开到平南县大鹏镇**村**处停车,对陆某进行奸淫,奸后将陆某丢弃在路边,开车逃离现场。后被告人莫某某为毁灭罪证,将所驾车辆烧毁。余某某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法医鉴定,陆某系因交通事故引起摔跌致颅脑损伤而死亡,余某某符合交通事故引起摔跌致严重颅脑损伤并心脏挫伤而死亡。作案后,被告人莫某某向公安机关投案。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烧毁的小汽车、现场提取的小车外壳碎片、内裤、烟蒂、血迹等物证;受案登记表、到案经过、医院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和死亡记录、车辆GPS定位记录表、租车合同、微信聊天记录的照片等书证;证人姚某某、张某某、廖某某、卢某某、张某等人的证言;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提取等笔录。

本院认为,被告人莫某某为达到强奸妇女的目的,采取撞车的手段,致两人死亡,在明知妇女死亡的情况下奸淫妇女,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 故意杀人罪、侮辱尸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二条

【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微信公号联盟

↓↓点击下方,选你喜欢↓↓

ID:gwzldq2020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