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街道一村民越级上访被打击。2016年11月胶东街道东草泊村民毛某刚对征迁房屋评估价格不满意,拒绝签订补偿协议,房屋也没有拆除。

2021年2月、4月毛某刚先后两次进京越级上访,要求对其房屋进行补偿。胶东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及村庄工作人员多次对其约谈,对其讲明政策并建议其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毛某刚表示同意并到法院进行起诉。在此期间其以家庭困难和需要偿还贷款为由多次要求东草泊村在不签订房屋搬迁协议的情况下预支其200万元,如不同意则进京上访。迫于无奈,村庄预支给其50万元,毛某刚表示将不再进京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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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8日司法评估结果出来后,毛某刚对结果拒绝接受并到法院撤诉。同时要求办事处在其不认同评估结果、不签订搬迁协议的情况下再支付其350万元,否则将进京上访。2021年11月22日在其进京上访期间被办事处和村庄工作人员及时劝回,并对其约谈告知其越级上访违反信访管理规定,应遵守信访管理规定通过合理合法途径反映自己的问题。但其仍表示不支付其350万元将在北京租住房屋并天天上访。2021年12月2日毛某刚因越级上访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信访是公民的权利,在信访过程中,信访人要遵守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依法有序信访,信访人反映诉求应通过正常途径向有权处理的机关提出,不能越级走访、聚集上访、缠访、闹访和滋事等,一旦违反法律法规,势必要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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