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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一处凶宅,被拍卖(司法拍卖)前屋内进行了一场24小时的试睡(住)直播,然而不到半天的时间,就有好几万人涌入直播间围观。据悉,该凶宅的主人生前赌博欠下债务,在屋内烧炭自杀。按照法官的说法,之所以在拍卖前进行直播,主要在于凶宅在交易当中容易引起纠纷,而试睡直播不仅可以全方位展示屋内的结构及细节,也能营造“凶宅不凶”的氛围。

然而有必要说明的是,虽然按照传统观念来看,凶宅主要指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的房屋,但是在具体的鉴别过程中,却也跟“非正常死亡”的“凶度”有关,简而言之,就是跟“非正常死亡”的原因及过程的惊悚程度呈正相关。

不过就苏州的这套凶宅,“凶度”并不算太浓。因为该凶宅作为遗产,由房主的妻子和小孩继承,而且在房主自杀后一直正常居住中,现在之所以要被司法拍卖,是因为债主起诉,要求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就此而言,我们会发现在“凶度”的看待上,除却跟“非正常死亡”的原因及过程的惊悚程度呈正相关,也跟审视者和死者的亲疏远近有关。一般来讲,审视者要是跟死者关系紧密,并且很熟悉死者“非正常死亡”的原因及过程,应该不会有太多顾虑,当然要是审视者跟死者生前有过节,确实可能会有心理上的不适感存在。

至于跟死者非亲非故的审视者来讲,但凡所处的文化秩序中对凶宅有忌讳,那么在购买的过程中自然就会在意“凶度”。这使得凶宅在交易的过程中,就变成忌讳和“凶度”的博弈,而折价就成为弥合交易的核心推动。

不得不承认,那些购买凶宅的人并不是绝对的“无鬼论者”,而是在面对现实的经济压力时,只能选择“与鬼共存”。当然这里提到的“鬼”并不是真正存在,而是人们基于风俗认知构建出来的想象产物。可即便如此,但凡经济层面“有得选”,大概没有几个人愿意选择买凶宅。

不过值得玩味的是,虽然人们在面对面交谈时提到凶宅会有惊悚感,但真要是直面凶宅中的试睡直播,却把更多注意力倾注在“好奇”层面。就比如人们询问试睡员的心理状态,其实只是想验证是不是跟自己的想法不谋而合,除此之外,真要打算买凶宅,可能根本不会通过直播来消除自己的疑虑。

因此就试睡直播来讲,更多的作用在于透明化房屋的关键信息。毕竟对于市场价180万元的房子才卖120万元,总需要给出个明确的解释,并且通过现场的镜头捕捉,确实可以营造出“凶宅不凶”的氛围。

可无论怎样,想要消除风俗层面的忌讳总还是不容易的。就以入殓师来讲,即便所有人都清楚自己也终将会接受他(她)们的服务,但是固有的偏见却很难改变,甚至都不敢跟入殓师握手或对视。

另外好几万人涌入直播间,可能并不是为看直播间会发生什么灵异事件。说到底,除却个别人想通过试睡直播了解一些拍卖的流程,绝大多数人应该将试睡直播当成行为娱乐看待。这样的推论如果成立,其实也算达到消解“凶度”的作用。

普遍来讲,人们总认为人气可以消解“鬼气”(等同于“凶度”)。所以无论是“正常死亡”下的屋子,还是“非正常死亡”下的屋子,只要屋子不空人,那么就好像“鬼气”会逐步消解。当然我们也知道,只要时间足够长久,好像“鬼气”也会变淡。

只是再怎么谈论“鬼气”,它都建立在想象的延伸上,也就是如果一个人不知道屋子里曾经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那么所谓的“鬼气”也是无从谈起的。之所以这样讲,倒不是说人们以风俗的视角看待凶宅就是讲迷信,而是我们有必要搞清楚,凶宅怎么就变成凶宅了。

与此同时,我们有必要对跟凶宅平行的“非正常死亡”进行重新认识。一般来讲,“正常死亡”是相对确切的,而“非正常死亡”总是出乎意料。并且我们都知道,区别“正常死亡”和“非正常死亡”主要是基于道德风俗尺度而言的,跟生物理论和医学尺度没有太大关联。

甚至我们之所以会从“非正常死亡”上延伸出“晦气”,就在于人们太想通过既定的事实去定性现实的不确定性。可事实上,这种思维方式只是自洽行为。当然不可否认的是,所有跟偏见或意义相关的事情,都难敌“我愿意”或“我不愿意”。

并且对于凶宅的认识,更多出于集体无意识,也就是即便一个人知道“鬼气”是想象的产物,但真要是想克服掉既定的偏见,却依然并不容易。当然有人戏言,在经济压力面前,“鬼气”根本不值一提,这其实算是一种对现实不满的表达,并非是真正意义上有人对“鬼气”无所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