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网友雷先生在常德日报社(常德论坛)上

发帖留言咨询:

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用来交物业费吗?

记者采访雷先生,他说他已经交了3年住房公积金了,账户中余额有4万多元。“此前买房子没有使用住房公积金,放在账户里闲着也是闲着,可以取出来一些缴纳物业费吗?”

记者注意到,该留言已经转办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缴存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家庭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职工及其配偶均可申请提取,但只限于提取支付申请(本人及配偶名下)的一套自住住房的物业费,且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缴纳的物业费。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缴纳物业管理费

需要申请人提供

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上年度物业管理费收款收据原件以及本人名下银行卡。需要注意的是,物业管理费每年只能提取一次,且提取间隔时间应在12个月以上,当年或以前年度未提取的金额不顺延到下一年度。

记者:祝嘉锶 编辑:周胜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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