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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1年第75号

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第4期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1年第72号》,涉及我市5家食品经营单位及1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化州市那务怡香饼厂生产、生产、销售的食品“特制伍仁金腿月饼”

(一)化州市那务怡香饼厂生产、销售的标示为 “特制伍仁金腿月饼”(抽样单编号:XC21440982601901348,规格型号:500克(1X4个)/袋;生产日期:2021-09-03),经检验结果显示,山梨酸及其钠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上不合格。

(二)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化州市那务怡香饼厂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对该厂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化州市那务怡香饼厂共生产了上述批次“特制伍仁金腿月饼”产品50袋,已生产、销售50袋,库存0袋。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该厂立即对问题产品实施召回,并对化州市那务怡香饼厂进行立案调查。

二、化州市笪桥镇庞之源食品店销售的预包装食品“加料伍仁拖罗月饼”

(一)化州市笪桥镇庞之源食品店销售的标示为高州市华香饼厂生产的预包装食品“加料伍仁拖罗月饼”(抽样单编号:XC21440982601901368,生产日期:2021年9月2日,规格:500克(4×125克)/袋),经检验结果显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化州市笪桥镇庞之源食品店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对该店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化州市笪桥镇庞之源食品店共购进了上述批次经检验不合格的预包装食品“加料伍仁拖罗月饼”24袋,除了抽检用的,其余的已全部销售完毕,没有库存。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该店立即对问题产品实施召回,并对化州市笪桥镇庞之源食品店进行立案调查。

三、化州市笪桥亚福副食店销售的预包装食品“五仁叉烧月饼”

(一)化州市笪桥亚福副食店销售的标示为吴川市贤威饼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预包装食品“五仁叉烧月饼”(抽样单编号:XC21440982601901371,生产日期:2021年08月30日,规格:500克(4×125克)/袋),经检验结果显示,酸价(以脂肪计)(KOH)项目不符合 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化州市笪桥亚福副食店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对该店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化州市笪桥亚福副食店共购进了上述批次经检验不合格的预包装食品“五仁叉烧月饼”20袋,除了抽检用的,其余的已全部销售完毕,没有库存。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该店立即对问题产品实施召回,并对化州市笪桥亚福副食店进行立案调查。

四、化州市合江镇春霞副食店销售的“拖罗月饼(广式月饼)”

(一)化州市合江镇春霞副食店销售的“拖罗月饼(广式月饼)”(抽样单编号:XC21440982601901378,规格型号:490克(4×122.5克)/袋,生产日期:2021-09-01),经检验结果显示,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合格。

(二)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化州市合江镇春霞副食店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对该店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化州市合江镇春霞副食店共购进了上述批次“拖罗月饼(广式月饼)”产品20袋,已销售20袋,库存0。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该店立即对问题产品实施召回,并对化州市合江镇春霞副食店进行立案调查。

五、化州市丽岗燕凤副食店销售的“哈蜜瓜味月饼”

(一)化州市丽岗燕凤副食店销售的“哈蜜瓜味月饼”(生产者:茂名市电白区金粮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1/8/8,规格:500克(4×125克)/袋,抽样单编号:XC21440982601901380),经检验结果显示,结论表明“酸价(以脂肪计)(KOH)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化州市丽岗燕凤副食店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对该店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化州市丽岗燕凤副食店共购进了上述批次“哈蜜瓜味月饼”产品5袋,已销售5袋,库存0。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该店立即对问题产品实施召回,并对化州市丽岗燕凤副食店进行立案调查。

六、化州市丽岗镇合益百货超市销售的“加料伍仁拖罗月饼、华香蛋黄白莲蓉月饼、华香豆沙月饼”

(一)化州市丽岗镇合益百货超市销售的“加料伍仁拖罗月饼(生产者:高州市华香饼厂,生产日期:2021/8/25,规格:500克(4×125克)/袋)、华香蛋黄白莲蓉月饼(生产者:高州市华香饼厂,生产日期:2021/8/23,规格:500克(4×125克)/袋)、华香豆沙月饼(生产者:高州市华香饼厂,生产日期:2021/8/25,规格:500克(4×125克)/袋),(抽样单编号分别为:XC21440982601901322、XC21440982601901323、XC21440982601901324),经检验结果显示,结论均表明“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化州市丽岗镇合益百货超市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对该店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化州市丽岗镇合益百货超市共购进了上述批次“加料伍仁拖罗月饼48袋、华香蛋黄白莲蓉月饼18袋、华香豆沙月饼18袋”上述产品已全部销售完毕,库存0。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该店立即对问题产品实施召回,并对化州市丽岗镇合益百货超市进行立案调查。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8日

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1年第76号

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8期)》,涉及我市1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化州市下郭东方饼家生产的“五仁金腿大饼”

(一)化州市下郭东方饼家生产的“五仁金腿大饼”(抽样单编号:DC21440900603630308,规格型号:1千克/盒,生产日期:2021年09月03日),经检验结果显示,食品标签项目不合格。

(二)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化州市下郭东方饼家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企业共生产了的400盒 “五仁金腿大饼”产品,已销售6盒,库存394。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立即对问题产品实施召回,并对化州市下郭东方饼家进行立案调查。

二、化州市下郭东方饼家生产的“五仁金腿大饼”

(一)化州市下郭东方饼家生产的“五仁金腿大饼”(抽样单编号:DC21440900603630309,规格型号:1.5千克/盒,生产日期:2021年09月03日),经检验结果显示,食品标签项目不合格。

(二)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化州市下郭东方饼家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企业共生产了的855盒 “五仁金腿大饼”产品,已销售6盒,库存849。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立即对问题产品实施召回,并对化州市下郭东方饼家进行立案调查。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