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晚报 记者/王晖 通讯员/周玮明)日前,株洲市医疗保障局发布了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公告。市医疗保障局呼吁市民积极投保,保障自己的医疗权益。

今年城乡居民医保的正常参(续)保缴费时间为9月1日至12月31日。12月31日前参保缴(续)费的从2022年1月1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个人不缴费,低保对象、纳入民政和乡村振兴等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困难人员、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60元。

在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秋季开学时统一办理;其他城乡居民(含未参保学生)新参保,直接到户籍地或居住地街道(乡镇)、社区(村)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在我市取得居住证的人员(含港澳台居民)凭居住证在居住地社区办理参保。

在校学生由学校统一代收代缴医保费;其他城乡居民(含未参保学生)搜索“湘税社保”微信小程序或下载“湘税社保”APP缴费;其他城乡居民(含未参保学生)也可以凭身份证或医保手册到市内定点银行网点或税务大厅办理缴费。市民也可拨打株洲市医疗保障局28681499或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税务局28512366咨询缴费事宜。

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大病保险累计最高补偿额为40万元,合计55万元;社区门诊统筹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420元;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专项保障,累计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360元和600元。

来源:株洲晚报

审核:罗小玲

编辑:陈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