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和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将公司股权无偿转移给自己的父亲,并将公司资金转为私人所有,拒不偿还欠款。被抓获后,赶紧还了30万元,并和申请执行人再次达成和解,但仍然被法院以拒执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公司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中,往往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会以各种方式使用公司的资金,使公司偿债能力下降。
实践中,除了追加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被执行人外,对公司的资金进行调查和审计,也能查清公司的状况,如涉嫌拒执犯罪的,可以以这个为突破口,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从而实现债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我是执行君,请关注我,
专注强制执行,解决执行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