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间未到。佛讲因果,法讲时效。一个人犯罪后长期逃亡会遭遇什么?再回原地该如何处理呢?

案情介绍:1998年10月,生活于仁化的徐某因赔偿纠纷与何某发生口角,进而引发肢体冲突,何某遭重器打击失血性过多休克死亡。出事后徐某远遁他乡逃亡,仁化公安机关立案后,可徐某似乎人间蒸发了,一直无言信,直至今年9月份,韵关警方在某养殖场发现徐某,于时迅速将徐某抓获,经审讯,徐某对犯罪供认不讳,但辩解已过追诉时效。那么,长期逃亡后会怎样?该如何处理呢?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理法分析:1、故意杀人罪是属于重罪,可能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追诉期为二十年。如果二十年后认为必须追诉,报最高检察院核准,仍然可以追诉。

2、杀人的原因无论出于什么,杀人者当时头脑肯定忽视了行为后果,或者即便认识到了行为后果也控制不住自情绪或行为,或者己对后果不管不顾,只图一时念头通达。可面对徒刑的处罚最少本案主人公选择了逃亡。

3、逃亡意味着脱离了原来的家庭,不能和自己的父母,亲戚朋友联系,和自己前半生生活形成隔断,在逃亡中也不敢真面目见人。而且逃亡中最逃不出的是自己心中的恶魔,后悔,遗憾……选择自首有时其实是种解脱。

4、立案后逃避侦查的,不受追诉期限限制。根据刑法规定,在国家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本案徐某杀人后公安机关己立案侦查,因此对徐某逮捕归案审判并未超追诉时效。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人总要为自己的付出承担相应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