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拥有博士学位的留法勤工俭学生,省法院院长。作为一名“神童”,郑文礼拥有不世之才,并且没有世俗意义上的“伤仲永”之痛。

这位出生于1891年的天才少年,幼年读书过目不忘,后考中举人。青衿之志,履践致远。深知此理的郑文礼一路求学不辍,从金华中学堂毕业后考入私立浙江法政专门学校,学习政治经济学,其间与乡贤王桂林,辛亥革命志士吕公望、张浩、吴秉元等人结识。

在校期间,郑文礼学业优异,深得校长阮荀伯器重。因此后来学校因官立法政学校开办而停办时,阮荀伯毅然变卖校产,资助全校最优秀学子郑文礼和永康人楼桐荪继续求学。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 郑文礼

1917年,郑文礼从法政学校毕业后,先后担任吴秉元的文书、吕公望的幕僚。1919年底,在吴秉元、吕公望、张浩等人的资助下,郑文礼赴法勤工俭学,在里昂大学、巴黎大学攻读法律、政治、经济3个学系。因为没有学过法语,只学过英语的郑文礼靠着一本英法对照的字典,在短期内通过自学掌握了法语,并取得博士学位。1925年回国后,郑文礼任广东大学(现中山大学)政治系教授,讲授各国政治体制包括苏联的苏维埃体制。

当时,广州国民政府准备北伐,急需各方人才。在早年留法的张静江、李石曾等人介绍下,1926年夏,郑文礼进入广州国民政府,担任国民革命军东路军前敌总指挥部秘书。1927年,北伐军光复杭州,郑文礼留杭组织了杭州市总工会,担任浙江高等法院检察处首席检察官。国民政府定都南京后,他出任中央大学(现东南大学)法律系教授,仍保留首席检察官之职。

1930年,郑文礼担任浙江高等法院院长。他以献身司法为理想,不图私利、不务虚名、不顾情面、不怕权势,清廉自守,严格执法,颇有令誉,不仅培养了大批司法人才,还积极引荐东阳籍人士充任地方法官、检察官,多达百余人。这些人后来都成为浙江司法界中坚。

▲ 郑文礼故居

在工作中,郑文礼充分利用职务之便,积极推动国共合作。1934年,他当选为国民党省党部监察委员;1937年3月被推选为常委,4月列席省府会议,讨论通过了由中共地下党指导起草的《浙江战时政治纲领》。

儿时府试备考秀才的经历,为郑文礼夯实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功底,他曾作《祭金佛庄文》《东阳七七阵亡将士纪念碑建成祭文》,均情文并茂,格调高远。他还为位于东阳城西西岭头的七七阵亡将士纪念碑撰联 “人生自古谁无死,能马革裹尸,宁非快事?壮士一去不复返,看虹光贯日,为吊忠魂” ,慷慨激昂。难能可贵的是,他的诗词楹联均紧扣时局,秉笔直书。1938年,汪精卫投入日本帝国主义怀抱,郑文礼愤然填词《满江红》,发表于《东南日报》以作抨击。

1946年,郑文礼调任江苏省高等法院院长。当年4月,南京首都高等法院成立,东阳人赵琛任院长,在审理汉奸周佛海等人时,郑文礼多有协助。

担任法院院长19年,郑文礼严禁家人亲友打着他的旗号办事耍威风,凡有百姓找他主持公道,他都亲自接见,予以帮助。平时外出从不带随从,一次外出时被骑自行车的青年撞倒,当警察和肇事者获悉其身份后,均非常紧张。郑文礼得知肇事者因母亲生病而骑车慌张,遂让其离去。后到医院检查,发现肩骨骨折,独自养伤治疗数月。

1948年8月,郑文礼因肺癌在上海去世。

人物档案:

郑文礼又名国本,字烈荪。东阳塘西新下郑人。 毕业于浙江法政专门学校。 民国8年(1919)留学法国,先后在里昂大学、巴黎大学学习,获巴黎大学法学博士。 1925年回国,任广东大学政治系教授,次年转任国民革命军东路军前敌总指挥部秘书。 1927年在杭州组织杭州市总工会,并任浙江省高等法院首席检察官。 后赴南京,代理法官训练所教务主任。 1929年任浙江高等法院院长,旋兼任浙江反省院院长。 1947年又任江苏高等法院院长。

文字来源:东阳新闻网、百度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