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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电动车

登记上牌的通告来了

超标电动车及未挂牌的合标电动车

不允许上道路行驶

对违法上道路行驶的无牌超标电动车

一经查获将依法扣留车辆

并对未悬挂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

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

关于电动车登记上牌的通告

2019年4月15日,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开始实施。根据国家市场监督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发布实施意见,截至2021年4月15日超标电动车两年过渡期已满。超标电动车及未挂牌的合标电动车不允许上道路行驶,惠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依法整治。

为了促进广大群众自觉淘汰超标电动车,方便办理合标电动车上牌业务,惠安县即日起组织开展超标电动车“以旧换新”和合标电动车预约登记、集中查验活动。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合标电动车辨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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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标电动车注册登记

(一)电动摩托车注册登记所需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2.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3.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原件;

5.购买超过两年未上牌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到各摩托车检测站检测)。

(二)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所需材料:

1.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2.车辆出厂合格证;

3. 电动自行车销售发票。

(三)群众对已购买的电动车(如网购、以往购买等)是否可以登记报牌存在疑惑,可前往车辆购买点或就近到电动车销售门店进行咨询,也可到惠安县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窗口详细咨询或于上班时间电话咨询(电话:87250757)。

(四)为方便群众办理,即日起惠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在辖区电动车销售门店开展上门集中查验服务,请尚未办理电动车牌证的广大群众携带注册登记所需材料到相关电动车销售门店预约登记,惠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统一开展上门集中查验。

超标电动车“以旧换新”

对超标电动车,群众可前往辖区内电动车销售门店进行“以旧换新”,或选择按规定报废。

(一)超标电动车初步辨别:机动车合格证为卡片状,非A4纸大小。

(二)“以旧换新”:携带车主身份证、车辆合格证、购车手续等材料及车辆,就近到正规的电动车销售商家、店铺办理超标电动车“以旧换新”事宜。

无牌超标电动车处罚

对违法上道路行驶的无牌超标电动车,一经查获将依法扣留车辆,并对未悬挂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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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惠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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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水印、备注及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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