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张华 通讯员 粤卫信

广东省历来高度重视碘缺乏病防治工作。日前,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广东省全民科学补碘健康促进行动方案(2021-2023年)》(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旨在传播碘缺乏病防治知识,提升群众科学补碘意识和行为;同时创造科学补碘支持性环境,加强碘缺乏病监测评价、信息及时共享和发布,促进形成主动食用碘盐预防碘缺乏危害的健康生活方式,为实现健康广东行动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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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曾是碘缺乏病流行广泛的省份之一,大部分地区外环境缺碘。广东省历来高度重视碘缺乏病防治工作,经过艰苦努力和科学防控,全省目前保持消除碘缺乏病状态,防治成效明显。

2020年监测结果显示,全省8-10岁儿童和孕妇的尿碘中位数分别为216.0μg/L和165.6μg/L,儿童和孕妇的合格碘盐食用率分别为97.0%和98.0%,8-10岁儿童甲状腺肿大率为0.6%;全省人群碘营养充足,食盐加碘措施落实。

但是,监测也发现,广东省部分地区孕产妇、儿童青少年碘营养不均衡问题突出,合格碘盐食用率有待提高。同时,近年我省因碘缺乏所致严重疾病——克汀病和地方性甲状腺肿得到有效控制、较为少见,群众对碘缺乏危害认识不够,防治意识逐渐淡化;加之市场上供应食盐种类增多,居民更容易购买到未加碘食盐。广东省自然环境缺碘问题客观存在,碘缺乏病防治任务依然严峻复杂,坚持长期补碘措施是持续消除碘缺乏病的唯一有效途径。

《方案》要求,到2023年,每个县(市、区)的以下重点场所,包括有产科或儿童预防接种门诊的医疗卫生机构、镇街中心小学以上级别小学校园,开展科学补碘行动覆盖率达到50%以上。以县为单位,全省持续消除碘缺乏病的工作县比例保持100%。学生碘营养充足(尿碘中位数≥100μg/L)的工作县保持100%。孕妇碘营养充足的县(尿碘中位数≥150μg/L)达到90%以上。

《方案》提出了5项举措推进实施,并逐条明确了对口负责的省有关部门。要求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加碘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严厉打击经营不合格碘盐行为。各地市场监管和教育部门联合加强学校食堂和供应学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烹饪食盐使用情况检查。

同时,各地以县(市、区)为单位,每年组织开展食盐碘含量、重点人群(小学生和孕妇等)碘营养水平、水碘含量、碘缺乏危害等监测工作,及时将情况通报有关部门,并向社会公布。科学精准开展全省水碘分布调查,为科学补碘提供决策依据。

据悉,《方案》明确将于2023年组织开展本专项行动终期评估。

编辑:王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