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2年度漳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方式:(一)城乡居民医保保费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参保人员可通过以下税务部门提供的渠道缴费:1、闽税通APP、云闪付APP、支付宝、 “福建税务”或“银联福建”微信公众号缴费;2、电子税务局缴费;3、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点缴费;4、办税服务大厅缴费。(二)关注“漳州市医保中心”公众号,办理家庭共济,通过“参保登记”-“居民医保共济缴费”自助缴费。

二、缴费标准:330元/年·人。

三、集中参保缴费及待遇享受期限:集中参保缴费期:202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限: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参保登记:根据职责划分,医保部门负责参保登记。首次参保或续保,按属地管理原则,通过以下方式办理参保登记。

(一)漳州市户籍参保人员可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漳州市医保中心”进行新增参保或续保登记;(二)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城乡居民携带户口簿或身份证(居住证)向户籍所在村(居)委会申请参保登记;(三)在漳州长期居住(一年以上)非从业的港澳台人员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向所在地居委会(社区)申请参保登记;(四)大、中专院校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参保登记;(五)原经省政府同意纳入城乡居民医保保障范围的驻县(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武警官兵向所在地管理部申请参保登记。

五、领取医保电子凭证: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可进行医保查询、家庭共济缴费及报销支付等业务。参保人员可通过支付宝,也可通过闽政通APP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领取医保电子凭证。

漳州市医疗保障中心

2021年8月30日

8月31日起

我省再次调低

新冠病毒检测项目价格

进一步减轻群众费用负担!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提升新冠病毒检测能力和效率,减轻群众检测费用负担,近日,我局印发《关于调整新冠病毒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调整新冠病毒检测项目价格。

新冠病毒核酸1人1检测项目价格由原每人次80元调低至53元。5混1检测项目价格由原每人次30元调低至22元,10合1混采检测项目价格由每人次15元调低至12元(新冠病毒核酸5混1检测、10合1混采检测适用于大规模核酸检测)。新冠病毒抗体项目价格由原每人次50元调低至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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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0年3月起

我省前后多次下调新冠病毒检测项目价格

来源:闽南日报、福建医疗保障 东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