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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小到各家各户,大到各级政府,莫不如此。

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提出了总体目标:

到2025年,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基本完善,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显著增强,各地区各层级法治政府建设协调并进,更多地区实现率先突破,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这是一个全面和广泛的纲要,目标高远,时不我待。

《纲要》在方方面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包括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加强党的领导等等。

其中,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提出了加快加强在重点领域和新领域立法的要求。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包括积极推进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文化教育、民族宗教、生物安全、生态文明、防范风险、反垄断、涉外法治等重要领域立法,健全国家治理急需的法律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

在此一条一项列举这些立法要求,是为了突出立法的急迫性和必要性。2021年是十四五的第一年,也是新征程的第一年,同样也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的第一年。

应该说,在我们的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方方面面的热点,都突出了上述立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尤其是科技创新、反垄断领域,如何为新征程提供新动能,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要让科技创新者在法律上得到保护和激励,也要让垄断得利者在法律上得到监管和制约,提高市场经济中的可预见性。

除了重点领域,还有新经济和新科技领域,《纲要》提出要及时跟进研究数字经济、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相关法律制度,抓紧补齐短板,以良法善治保障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法治建设要跟上时代,市场监管要跟上市场,适应快速变化的新形势和新局面。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把握“加快”这个要求,是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11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讲话中提出来的,正是总书记具体点出了7个重点领域,要求积极推进,填补空白点、补强薄弱点。

重点领域,新科技领域,这些立法要求,怎么一一落实,还需要把立法质量和立法效率统一起来,区分轻重缓急,坚持急用先行,因时因情因需推进。从有法可依,到良法善治,既要循序渐进,又得马不停蹄。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公培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