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试用期”是每个劳动者都要经历的阶段,试用期有多长不是单位说了算的,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是有明确限定的。

自从毕业步入社会,第一面临的就是就业压力,当找到一份工作,信誓旦旦想在这家公司奋斗几年,展示自己的才华时,却离试用期马上转正时,领导告诉你,试用期不通过,请明天办理下离职手续。

那么,试用期最长是多少?怎么认定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不符合录用条件是否有工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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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用期最长是多少时间?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注:劳动合同法中明确按照合同签订日期中规定了试用期的最长时间

2、怎么认定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

用人单位如果认为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并解除劳动合同的,有举证义务。即用人单位必须证明其已将录用条件明确告知了劳动者,并根据录用条件对劳动者进行了考核;有相应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达到录用条件;已将考核结果告知了劳动者;将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送达了劳动者等。

3、试用期间用人单位是否缴纳社保?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第十七条第七款中提到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社会保险。而且,要是未缴纳社保员工要是以这个理由提出辞职,公司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正常情况下,试用期开始公司就要及时缴纳社保,一般是在员工入职30天内就必须缴纳。

4、试用期间不符合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是否有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中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