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推进安全生产“一年专项整治”和“三年行动计划”,全面落实白城市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全市社会大局安全稳定,按照吉林省生态环境厅要求,白城市生态环境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违法“小化工”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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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行动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牢固树立管行业、管安全理念,通过依法严厉打击,坚决遏制“小化工”安全生产事故多发势头,有效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化工行业安全高质量发展。整治行动截止到八月末,分为“排查阶段”“整改阶段”“总结阶段”三个阶段有序推进。

此次排查整治对象主要包括无环评审批手续、无排污许可证及未实施建设项目“三同时”、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小化工”单位。同步整治无证无照、无许可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储存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作坊、黑窝点),以及以挂靠、租赁、“厂中厂”等方式或者利用闲置、废弃民房厂房等场所非法从事化工生产、储存的企业和个人。

在此次整治行动中,生态环境部门将与应急、公安、工信、电力等有关部门建立联合办案、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边问责的工作原则,对非化工企业超经营范围从事化工生产的企业法人代表,对无证无照或证照不齐涉及化工生产的小企业、小作坊和黑窝点负责人,依法从严查处,对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吉林日报全媒体 记者:戈驰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