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空中残留着几颗依稀还能辨认出来的星星,在山顶与天边交接的地方,乌云开始慢慢褪去,泄露出了丝丝缕缕的朝阳。
了十一醒了,叫醒他的,不是那棵在他鼻尖挑逗的狗尾巴草,也不是早起的鸟儿,而是一阵和熙的晨风。
那风,像是小时候母亲手里的竹条子,猝不及防地一下接一下地打在身上。了十一不自觉地将整个身体蜷缩起来,伸出手就想去抓点东西盖在身上,一连抓了几下都抓了个空,他才恍然惊觉,自己正睡在山林之中的草坪上。
微风再次袭来,了十一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刺骨的疼痛感,让他怀疑自己不仅是睡在了草地上,天空中还飘起了雪花,要不怎么会这么冷?
睁开眼,视野里并不是一片白,而是一片翠绿,翠绿色的草叶上积满了露水,晶莹剔透,欲滴不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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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十一躺着的草上也积满了露水,他分不清是他的泪水,还是她的泪水?他相信,是他的,她是知道的,不论她到了哪里,他都不希望她为他流下一滴眼泪。
太阳挣脱黑暗的束缚,露出了半张脸,了十一坐直身体,看起了日出。
他一会儿望望身边的土堆,一会儿望望远在天边的朝阳,土堆近在咫尺,朝阳远在天边,远和近,也一会儿相互颠倒,一会儿都变成了远,唯独没有一个变成近。
年少那会儿,了十一一直以为,山这边的太阳和山那边的太阳不一样,觉得山那边的太阳绚烂、暖和,像亲妈,山这边的太阳刺眼,毒辣,像后妈。
等他去到山的那边,早出晚归了一段时间,他才不得不承认,当年的自己真的是太懵懂,太年少了,竟然连自己的奶奶都不认。

人生最怕的就是这样了,明明就只是一刹那,连一秒钟都不到的情景,却在悄无声息中,潜移默化地影响了一个人的情绪和行为,一年,三年,十年,乃至于是一辈子。
最可笑的是,当事人还不自知,就是知晓了,也是剪不断理还乱的,仿佛人生从遇到那个瞬间开始,就进入了一个无限循环。
有的人跳出来了,有的人没有跳出来,不论是否跳出来,都付出了时间的代价。
回去的路上,了十一遇见了三三两两背着箩筐,赶着牛儿上山干活的村民,由于山路并不是很宽,他很自觉地站在路边的杂草丛中,等赶牛的过去了,他再走了出来。
一路上,上山的村民就跟提前约好了似的,都盯着他看,眼神中,有怀疑,有不解,更多的是羡慕。
羡慕他那白皙的双手和脸颊,了十一也很羡慕他们,羡慕他们每天都能看到这绚烂的朝阳和夕阳,吹着山谷间凉爽的清风,累了就躺在树林中休息一下,不像他一样,心累到无以复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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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杂草丛中让了几次路,了十一的鞋子外面已被露水打湿了。他希望太阳能上升得更快一点,如此便能将杂草丛中的露水给蒸发掉了。但是看到不远处的玉米地里,大家正忙着给玉米除草,了十一便放弃了这个想法。
了十一也是个农村人,他深知干农活就得早起,目的就是趁着太阳变得毒辣刺眼之前,赶紧将早上的农活给干完,要不等太阳一出来,玉米叶子上的露水消失了,玉米叶子和太阳就变成了两把小刀,一把割脖子,另一把割手腕。
所以,在每一个赤日炎炎的中午,每一场雷雨交加的暴雨中,了十一都暗自在心里立誓。他一定要逃离头顶这片万里无云的天空和脚下这片杂草丛生的土地。
而这片天空和土地就像是一个朴实善良的农村姑娘,你要走了,她会去车站送你,听说你要回来了,她也会去车站接你。
不管你是载誉而归,还是个大城市里的狼狈不堪的逃兵,她都笑脸相迎,一如既往地来者不拒。
只是,从踏上开往远离家乡的列车的那一刻起,了十一和大多数年轻人一样,都将那个美丽的农村姑娘给弄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