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 黄伟芬 通讯员 钟法 嘉兴法

今天(7月27日),浙江省防台风应急响应调整为Ⅱ级,杭州市将防台风应急响应由Ⅰ级调整为Ⅲ级,市气象台将台风橙色预警信号降级为台风蓝色预警信号,台风“烟花”中心已经离开杭州。

台风“烟花”渐冷,但跟“烟花”相关的一些法律问题随之而来,比如车辆泡水、车库被淹、广告牌伤人等。

今天,“杭州中院”官方微信发布了一条挺实用的问答,小时新闻在这里也分享给大家。

●车辆泡水,保险赔不赔?

一般来说,车辆泡水分为两种情况:行驶中泡水和静止状态下泡水。

静止状态下泡水,一直以来可以理赔。行驶中泡水,则要看车辆保险的购买时间。如果是2020年9月19日车险改革之后购买的车损险,涉水险是包含在内的,正常行驶中发生泡水是可以理赔的。如果是2020年9月19日之前购买的车损险,必须单独购买涉水险,否则一般不能理赔。

但是,应当注意,无论是否购买涉水险,车辆被泡熄火后,不要二次点火,一旦查明是二次点火导致发动机损坏,保险公司会以人为原因造成损坏拒绝理赔。

车库被淹、车辆被泡了怎么办?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雨水倒灌进地下车库,造成业主车辆被浸泡,业主不仅可以找保险公司理赔,也可以根据物业公司是否存在过错,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地下车库,物业公司作为管理人,平时应对地下车库的挡水、排水、防渗漏等进行检测,确保能应对突发险情。

险情有可能超出合理防御范围,物业公司应提前告知业主将贵重物品转移至安全场所,避免造成损失。物业公司未及时排除险情也未及时通知业主,导致车辆受损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行道树、广告牌伤人怎么办?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条规定: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通常情况下,路边树木的管理人为市政园林部门,小区内部树木的管理人为物业公司,路边的广告牌所有人或管理人为广告公司、广告发布企业。如果事故发生与所有人或管理人长期维护不善有关,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车辆如果已购买车损险的,可先报警、固定证据,后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先行赔付后,可向相关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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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墅法院工作人员台风期间集中排查有断枝风险的绿化树

高空坠物伤人伤车怎么办?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由此可见,如台风天气下,花盆、广告牌等脱落、坠落伤人,法律是推定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有过错且要承担责任,而且台风也不能成为免除其赔偿责任的正当理由。在此情况下,受损害者无需证明过错原因,只需要证明自己受损及损失后果即可索赔。如果受损害者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怎么办?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除非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不然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旅行泡汤应由谁担责?

台风属于不可抗力,旅行社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具体责任承担由双方协商确定,但要及时提供合理说明,并通知对方。因未能及时通知对方导致的扩大损失由旅行社承担。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到法院起诉。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