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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非法倒卖的查扣船“浙台渔运31660”

“投资3千万元人民币的温岭市兴源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下称“兴源公司”),经过14年的发展,公司赚取的利润和累计的资产估值已经超过3亿元人民币”,第二大股东毛菊青向媒体自曝了公司家底和家丑,“尽管盈利颇丰,但公司自2007年3月至今,作为占股15%的第二大股东的自己没有得到一毛钱分红。”

而作为公司的法人,占股20%的第一大股东江志卫却通过兴源船舶过上了富豪的生活,仅嫁女儿的陪嫁现金就高达1000万元,而毛菊青多年来因为举债维权,自己的生活陷入了穷困潦倒的境地。

股东与法人的矛盾,投资与利润分配的矛盾一度激化,并升级到刑事案件的层面:大股东涉嫌转移巨额资产,冲突中将二股东推打至肋骨断裂;二股东被迫反击,将大股东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盗卖边防渔政扣押的走私船、职务侵占等行为或上诉至法院,或举报至公安、税务等部门。

一场旷日持久的资产争夺战,在兴源船舶的股东之间展开,此间数宗涉及刑事案件的举报,地方纪委监委、税务、公安部门的调查与案件的侦破,此间的孰是孰非,堪称一场大戏。

01.

3亿资产去哪了?

2001年3月9日,温岭市兴源公司成立;2007年3月22日,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000万元。此次注册资本变更后,江志卫以实际出资600万元、占股20%,成为公司的法人和第一大股东,毛菊青实际出资为450万元,占股15%,成为第二大股东,其余的股份由另外8人按不同比例持有。

彼时的江志卫与毛菊青,因为姻亲关系,让当地人对兴源公司的股份构成与未来发展充满了信心。

根据兴源公司股东提供的材料显示,自2007年至今,公司的利润加上滚动投资的资产市场价值至少超过了3亿元。

具体组成如下:

2007年至今,兴源公司承接了多艘渔政、边防、海警等部门扣押的“三无船舶”,收取的场地租金,管理费用超过1000万元;

▲兴源船舶公司接收的查扣船

2007年至今,兴源公司承接修理的渔船700多条,按每条5万元的利润计算,收入高达3000多万元;

2007年以来,兴源公司承接了600多条渔船、30多艘散装大货轮的订单,其销售利润就超过1亿元;

2010年公司将多年未分红的资金3500万元,加上股东另外筹措的资金2500万元,共计6000万元建造了一艘2万吨级的散货集装箱船“运来17号”,该船价值目前已经超过1亿元人民币,目前,“运来17号”登记在江志卫外甥女陈洪名下;

2010年至今,兴源公司将“运来17号”出租给他人使用,10多年的租金收入累计超过7000万元,该项收入多年来没有进入公司账户,有的直接打入陈洪个人账户。

从股东提供的统计数据上看,兴源公司14年来的收入及其资产加在一起,至少有3亿元的收入。但令毛菊青没有想到的是,自己作为第二大股东,法人江志卫的姻亲连襟,14年来没有收过公司一分钱的分红,其他小股东更是敢怒不敢言。

兴源公司多年来累积的利润,与多年未能分红的事实,激化了江志卫与其他股东之间的矛盾。

02.

江志卫被指涉嫌多项刑事犯罪

◆涉嫌职务侵占罪、逃税罪

参与经营管理的毛菊青通过日常的观察发现,在2007年至2010年的3年间,公司每年的利润在2100万元左右。但3年来没有分红,自然引起了众多股东的不满。

在毛菊青等股东的力主之下,2010年1月,兴源公司通过股东会议并达成了协议,由全体股东以工商登记为准、按比例投资6000万元建造一艘2万吨级的货轮“运来17号”,作为公司的固定资产保值增值,获取更多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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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船的股东协议书

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江志卫利用公司法人的便利,在其他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将申请造船的产权人登记在自己的外甥女陈洪的名下。此后不久,股东发现了这一问题,在股东们的要求下,与陈洪签署了一份“由陈洪为兴源公司代持‘运来17号’船舶”的协议书。

▲证明陈洪只是2万吨船舶的挂名者协议书

2011年,“运来17号”建造完工后,江志卫又以陈洪的名义将其租赁给第三方运营,每月的租金为108万元。但新的问题又出现了,这部分租金并没有进入公司账户,而是流进了陈洪等人的私人账户。

发现问题之后,股东毛菊青指责江志卫伙同其外甥女陈洪侵占公司财物,涉嫌职务侵占罪,并向温岭市公安局进行了控告。

然而,温岭市公安局至今没有立案。

事实上,从毛菊青调查获取到的相关信息表明,江志卫涉嫌侵占的兴源公司的财物远远不止于一条2万吨级的货轮。

相关证据表明,兴源公司自2007年至今存在“大小账”、不做账、少做账、做假账的情况。

▲庭审记录有兴源公司代理人亲口承认的“大小账”

比如,在江志卫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一案中,台州国税局2013年对江志卫、江淑民等人的调查笔录中,就有江志卫通过江淑民、陈洪等人的个人账户汇款购买“运来17号”轮船发动机的情况。其中,2011年6月汇出的454万元款项,就是兴源公司收取的渔船保养费存在江淑民的个人账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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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钱收来存到个人账户

据不完全统计,“运来17号”货轮多年来的租金,兴源公司承接的扣押“船舶”的场地租金管理费,700多条渔船的修理保养费用,承接的600多条渔船、30多艘散装大货轮的订单的营业收入,14年来的营业额超过20亿元,巨额的营业收入中的大部分并没有进入兴源公司的账户,而是直接进入江志卫、叶秀琴、陈洪、江淑民等人的个人账户。

公私不分,其目的就是为兴源公司的财务做两套账提供便利,公司的实际收入也不被有效监管。如此一来,不仅公司每年2000多万的盈利不知去向,更严重的是,上报给国家的税收,也因为隐瞒巨额的公司收入而存在逃税的违法犯罪行为。

根据兴源公司股东提供的资料显示,2007年至今,兴源公司共建造渔船620多条,其中申报纳税的有350多条,尚有270多条渔船销售额达数亿元,未申报缴纳增值税;建造的30多艘散装货轮,收入大部分进入个人账户而未申报增值税;多年来修理保养渔船的2千多万收入,大部分进入个人账户而未申报交税;2010年建造的价值6000万元的“运来17号”货轮,目前已经登记到陈洪名下,该货轮若算成是交易完成,兴源公司就隐瞒了该项交易6000万元的增值税;2008年至2012年间,在江志卫的要求下,由李国友为其虚开680多万元的增值税发票,偷逃税116万多元,而遭到了税务部门的处罚,同案开票的李国友遭到了刑事处罚,而江志卫却逍遥法外。

▲毛菊青举报兴源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

毛菊青表示,对于江志卫来说,逃税是家常便饭,兴源公司存在严重的逃税行为,自己也专门将相关情况举报到国家税务局、台州市、温岭市等各级税务部门,但到目前为止,税务部门并没有对兴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放任其为所欲为。

◆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与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

为了搞清公司的财务状况,维护合法的权益,毛菊青也拿起了法律武器,将江志卫和兴源公司起诉至法院。

2013年10月23日,(2013)浙台商终字第521 号生效判决中,法院判决兴源公司将公司2007 年以来的账目提供给毛菊青查阅或复制。但截至目前,兴源公司、江志卫仍未履行生效判决,拒绝向控告人提供账目。

令人瞠目的是,在毛菊青要求江志卫履行生效判决时,江志卫于 2013年10月18日、2014年1月14日发出《会议通知》召集股东,意图销毁会计账簿,后因股东反对而未果。

2014年2月10日,江志卫召集江新根、江淑民、程岗等7位股东,在办公室打印了一份会计账簿被偷的报案材料,让在场股东签字作证,由礁山边防派出所来拍照。但实际上,公司的会计账簿仍由股东兼财务江新根保存。

2018年,毛菊青再次将江志卫和兴源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查账,法院再次支持了毛菊青的诉讼请求。

▲毛菊青的执行申请书

2019年6月,毛菊青又一次向温岭市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但截至目前,兴源公司仍未履行生效判决,未提供会计账簿供其查阅。

毛菊青表示,江志卫所隐匿的会计账簿中,包括多项重要信息,如江志卫涉嫌行贿的记载、公司实际交易、营收记录等。

毛菊青的律师表示,江志卫的行为已构成故意隐匿会计账簿罪,严重侵害了兴源公司及毛菊青等股东的合法利益。

◆涉嫌故意伤害罪

江志卫与股东之间的问题,“运来17号”的归属是重要的焦点,也是矛盾爆发的破口。

事实上,“运来17号”2万吨货轮从2010年建造开始,就已经被江志卫实际控制,这也造成了当初的投资股东毛菊青等人不仅分文未得后面的租赁收益,就连投资款都被坑掉了。

江志卫与股东毛菊青的矛盾公开爆发,就是从“运来17号”的权属开始。

2012年12月8日,在公司的股东会议上讨论“运来17号”的权属时,江志卫与毛菊青发生了冲突,江将毛推打倒地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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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委托的鉴定书

同年12月27日的CT片显示,毛菊青右侧8、9肋骨骨折,法医鉴定其损伤程度为轻伤。

但温岭市公安局却以证据不足为由拒绝立案。

毛菊青不服,以江志卫涉嫌故意伤害罪不断地向有关部门举报。

获知案情的温岭市近20位各级人大代表,于2014年8月6日向温岭市公安局提出《要求温岭市公安局对毛菊青反映情况引起高度重视的建议》的监督建议函。在这份建议书中,人大代表们表示:医学鉴定毛菊青的损伤构成轻伤,但温岭市公安局一直没有对江志卫进行收监,也没有对其追究刑事责任;此事久拖未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0条、第89条的规定。

然而,令人意外的是,在事发近一年之后的2014年11月28日,温岭市公安局又搞出了一份《鉴定意见通知书》,认定毛菊青的骨折,其形态特征符合2012年11月23日的外伤所致,与2012年12月8日的外伤无关。

▲被质疑超范围无效的鉴定书

有法学界人士质疑称,2014年11月28日出具的这份《鉴定意见通知书》,超出了鉴定书的认定范围,属无效鉴定;再者,温岭市公安局并没有毛菊青2012年11月23日受伤、就医的任何依据。

◆涉嫌盗卖扣押渔船和船上油品获利千万

据悉,江志卫与毛菊青发生肢体冲突后不久,就将毛菊青在兴源船厂的办公室给取消了,还令人将他的办公用品丢了出去。

也正是从这个时候开始,毛菊青和另外几位对兴源公司多年不分红,对“运来17号”的权属有质疑的股东,都遭到了江志卫的打击:这些股东14年来没有分得公司一分钱的红利。

在毛菊青等人看来,江志卫不仅侵占股东的利益,连国家执法机关扣押在兴源公司代为保管的“三无船舶” “走私油船上的油” 都敢盗卖,其胆量大到不可思议的地步。

根据毛菊青、陈祥忠等人的举报,2018年10月17日,温岭市纪委查实了从兴源公司盗卖出去的渔船“浙岭渔31660”。据悉,这艘渔船的售价为235万元,购买人为戴安彪。该船现扣押在温岭市宏朋船舶修理厂,至今未作处理。

▲从兴源公司盗卖、现扣押在宏朋船舶修理厂的31660

此外,毛菊青、陈祥忠等人还向纪委举报称,在江志卫的指示下,施正明从渔政、边防等部门扣押存放在兴源公司的渔船、走私油船上盗卖船用油近千吨,价值约800万元,该案也没有公布最后的结论。

江志卫涉嫌盗卖渔政扣押船“浙岭渔31660”号渔船 一案,目前公开的信息是,经温岭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19年11月13日温岭市人民法院作出一项刑事判决。该份判决书中,公诉机关起诉江志卫的内容是“江志卫为了取得船证不符的浙台渔运31660收鲜船的渔船证书,向原台州市渔业船舶检验处高级验船师陈某、原温岭市海洋与渔业局行政审批科科长林某等人行贿”,而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加上其他污染环境,搞出一条人命的重大责任事故罪,共被处有期徒刑2年5个月。

举报人认为,“浙岭渔31660”号渔船为渔政扣押的非法船只,算是赃物,结果江志卫通过兴源公司为其改装,行贿公职人员非法办理渔船证书,还以235万元的价格出售给戴安彪,这些重要的涉嫌犯罪的事实为什么不予一并查处?而择取了一个行贿罪判了六个月,这是典型的避重就轻。

▲纪委监委办案带走嫌疑人的现场照片

2021年7月1日,毛菊青再次致电温岭市纪委监委相关办案人员咨询自己举报江志卫涉嫌盗卖查扣渔船、油品一案的进展。相关办案人员表示,案件拖了两年是因为最近一直在办别的案子,近期会整理好案卷材料,移交至松门镇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

毛菊青表示,价值数百万的查扣船,由兴源公司将其改装后售出,还有成上千吨的油品,从看管森严,又保安24小时值守的兴源公司流出去,没有公司领导的授权,谁能做得到?就算真的是下面的人有通天的本领盗卖了渔船,那盗卖国家巨额财产者为什么迟迟没有得到应有的处罚?

03.

人大代表监督何以失灵?

毛菊青说,兴源公司在江志卫的实际控制下,搞出了很多乱子,涉嫌多项刑事犯罪,自己多方举报至今未果,这其中的问题很大,水也很深。

温岭市人大代表曹美福、李庆庭曾就举报人举报江志卫涉嫌的几宗案件与当地公安部门有过交涉。据两位人大代表事后透露的信息为:江志卫的事公检法已经商量好,都已摆平,让人大代表不要再跑了;还说这是台州地方的法律,要保护企业。

▲台州各级人大代表签名监督江志卫案

两位人大代表表示,如果以“保护企业”为由,代替法律规定,这本身就是一种违法的表现,是为违法企业主充当保护伞的表现,此举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42条之规定。

人大代表的监督失灵问题,在毛菊青等股东看来,与江志卫通过行贿等手段来摆平事情是分不开的。比如江志卫通过行贿多名公职人员,非法获取了“浙岭渔31660”的渔船证,就是很好的例证。

据公司的一位股东透露,江志卫曾动用了公司的500万元资金作为律师费,来“平事”,这些信息都掌握在财务人员的手中。2014年底,江志卫曾转款1000万给应红军,其中的800万去向存疑。

毛菊青表示,兴源公司被举报的系列案件的相关证据,在公司的大小账上都有体现,这些账本都掌握在公司的股东兼财务江根新的手中,对于自己的举报事项至今没有公安或纪委监委的人员认真去调查,只要调取公司账簿,很多问题都将浮出水面,真相也将大白于天下。

关于本案的进展,我们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