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意外和明天不知那个先到。但有些意外,如遇到后保持理性,保持清醒的头脑,控制情绪,找寻办法或许可以避免。但凡事无绝对,杀人凶手王浪,遭遇挑衅后反杀对方,判刑后依然迷茫不知怎样才是正确的选择?

案例:17年,大学毕业的王浪已在吉林药厂找了一份医药代理工作,虽说不是医生,可也能锻炼自己并满足生计。12月一天晚上,应朋友苗林之约在酒吧喝酒,喝了几瓶酒后。在另一桌过来喝酒李雷看了王浪一眼,骂了句脏话,拿起3号桌烟灰缸砸向王浪,王浪一脸疑惑,可无端被打打非常愤怒,拿起酒瓶和对方对峙。期间服务人员将李雪拉住,可李雷掀桌子,多次欲打王浪,王浪服软,陪笑求情,并喝雷哥,可李雷非但没有作罢,反而一边辱骂一边用手击打王浪颈部,并称要弄死他,十几秒后,王浪暴发,两人发生剧烈冲突,因眼镜掉落,王浪用酒瓶刺中李雷,李雷倒在血泊中,于是王浪拨120急救电话。最终一审判处有期徒刑9年。二审认为量刑偏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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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宣传:1、本案李雷本身是有过错的,寻衅滋事,挑衅他人,在王浪道歉时依然不依不饶,可本人受伤致死已为自己的过错买单。

2、审判中王浪迷茫,表示自己不知道当时应该怎么做才是对的,他希望法官能够告诉自己应该怎么做才是对的,王浪服刑中一直被这个问题折磨。他一直在问自己这个问题,也一直在问辩护人这个问题。他说,如果自己当时没有还手,任由他打,那么也许自己不会身陷囹圄。

3、该案中矛盾焦点关键在于王浪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正当防卫是对正在进行不法伤害实施的反抗行为,而超出必要限度者属防卫过当,在遭受侮辱,喊雷哥服软时到暴起反击的18秒,是否为正确的应对办法。面对欺凌该不该反击?

4、当然具体的评判是法院依据证据而定的,本案二审改判王浪有期五年。让人反思的是,面对霸气的欺压是不是该有正确的应对方法,是避让还是报警?应该都比冲动要好的多。

注:图片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