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找关系,请托成风,这似乎是人情社会流传下来的习惯,那么我们请人帮我们安排工作,但是对方收了钱却不办事,支付的相关费用能否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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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天津白女士为解决工作问题,通过朋友介绍,与一家教育信息服务咨询中公司签定委托就业协议,协议约定白女士委托该公司,协助其到国家电网公司工作。白女士支付委托费用40万元,协议签订后,白女士随即向该公司转账定金10万元,几天后支付尾款30万元。

2019年6月蒙某明确表示无法为其办理入职。白女士向法院起诉蒙某及其公司。

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法院认定,在本案中,双方就白女士到国家电网天津电力公司工作所签订《委托就业协议》来看,双方之间成立委托合同关系。但从委托事项内容看被告承诺的是通过私下找关系请托等不正当手段实现委托事项,属于扰乱正常就业秩序、有违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故双方之间的委托合同关系应属无效。违反公平竞争,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属于无效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支付的款项能否追回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本案中,因双方签订的《委托就业协议》为无效合同,故蒙某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即40万元应当予以返还。

结语

现实生活中,这样的案例不在少数,好多人也因此蒙受巨大损失。找工作可以去一些正规招聘网站,凭自己真才实学进入合适的工作岗位。切记,不可被一些别有用心的机构和个人言语所蒙蔽。如若不幸遇到这样的情况,一定要搜集证据,请求法律救济途径,挽回不必要的损失。

又逢一年毕业季,祝大家在以后的日子中前途似锦在手,一路繁花相送。

2021年,新年新气象。面对现实存在的各类法律问题,我们要坚决拿起法律的武器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需帮助可以联系我。

我们下期再会,关注我,带你学习更多的法律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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