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十堰发布”微信公众号18日消息,十堰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十堰东风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中燃”)总经理黄军等8名犯罪嫌疑人。14日,国务院安委会决定:对该起事故查处进行挂牌督办。刑事拘留嫌疑人,标志着十堰市6.13事故正式进入问责阶段,有人将承担刑事责任。

近几年,十堰市是燃气事故的重灾区‍

2013年4月3日,张湾区张湾蔬菜市场王记川味熟食店店主任俊花,违规使用液化气,引燃店内可燃物发生火灾。造成失火面积约3800平方米,4人死亡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结果是:任俊花被判刑,7家单位被追责,处理了16个公职人员,其中5人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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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湾集贸市场失火事故

2017年5月,“东风中燃”在对张湾区艺朗理发店,进行新用户天然气入户点火调试作业时,发生爆炸事故,导致6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一人5月25日经救治无效死亡)。

经查,施工作业人员多次违反操作规程,导致室内天然气聚集到达爆炸极限,遇热水器启动时产生的明火发生爆炸。

“东风中燃”将此事件作为警示教育的案例,在2021年还举办了 “5·12警示日”暨安全生产月启动大会,进行为期2个月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

十堰燃气爆炸事故的一些细节‍

6月17日下午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国务委员王勇对湖北十堰燃气爆炸事故的原因作出初步分析,披露了事件的一些细节:

十堰市是先建厂后建市,建设面积规划严重不足,很多建筑都是违法违规。

按照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要求,“地下燃气管道不得从建筑物和大型构筑物下面穿越”。艳湖集贸市场是在违法建筑物上改造的,是架空建设,负一层基本全部封闭,煤气管道从负一层穿越。

事故现场照片很明显燃气从负一层爆炸

由于煤气腐蚀性强,管道使用近20年了,已经严重腐蚀了。目前燃气公司对管道的监控,还是靠人工来排查,维护手段非常落后。燃气公司利润丰厚,但是在技术改造上,缺乏防范重大隐患的投资。

6月3日,燃气公司刚对该段进行了巡查,走过场,涵洞已经是密闭空间,根本不通风,是重大安全隐患,存在20多年了,已经熟视无睹了。

6月12日19:38,位于十堰市的湖北医学院内,刚发生一起燃气管道泄漏事故,可能处理相对及时,没有爆炸。这并没有引起相关人员的警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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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前的艳湖集贸市场一角

6月13日5:38,地方有关方面接到群众报警:“在十堰市张湾区、雁湖社区、雁湖集贸市场、河道内发生燃气泄漏。”

接到报警后,应急处置人员,到现场发现泄漏,没有及时采取措施,紧急疏散人员,致使一部分农贸市场商户到街头围观,又返回农贸市场去经营。

结果6:40,燃气达到一定的浓度发生爆炸。

从接到报警到爆炸,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不管是相关工作人员,都没有组织群众撤离。应急预案上面都有应急措施,事故发生的时候没有人按照预案去做。

爆炸后现场围观群众

直到警察、武警和消防救援人员到达现场,才拉起警戒线,疏散周边人群,以免燃气二次爆炸造成伤害。

十堰市疾控中心吸取教训了

今年6月,是全国安全月,也是“东风中燃”的安全月活动中期,出现6.13事故,无疑是发人深思的:我们在安全上并不缺乏规定,现在恰恰是制度规定的人,在违法自己的规定。而我们缺乏对制定规定的单位,缺乏有效的监控。

这个“东风中燃”一面对员工高喊着安全月活动,一面是对存在20多年的煤气管道,违规从地下穿越人流密集的建筑物这样的安全隐患,熟视无睹。2021年4月28日,中燃十堰经营管理集团在十堰成立,摩拳擦掌地准备大干一场,同时,这个企业自身管理上漏洞百出。这些现象,本身就是自相矛盾。

搜救现场

6月20日,针对新冠疫情,十堰市疾控中心向广大市民发出紧急提示,要求:

6月10日(含6月10日)以来从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东莞市莞城区的来堰返堰人员,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直至离开当地满14天,观察期满后接受居家隔离管理14天;离开上述地区满14天的,接受居家隔离管理直至离开当地满28天。……

十堰市、县两级疾控中心公布了咨询热线号码。这也许就是6.13事故惨痛的教训,使职能部门警醒,及时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热评

十堰市张湾区近几年发生多起燃气相关事故,相关人员麻木不仁的作风依旧,以至于6月12日燃气泄漏没有引起重视,6月13日5:38,相关人员接到报警,到达艳湖集贸市场,也没有什么作为。

一个小时以后的6:40,燃气爆炸了,引发惨案。

现在是国安委挂牌督办6.13事故,相关渎职人员,自然会依法依规处理。最重要的还是亡羊补牢,吸取教训,想方设法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