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6月22日电 银保监会网站消息,因理财产品资金投资非标债权资产投前调查不尽职、未按工程进度发放贷款,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下称“民生银行福州分行”)被处以100万元罚款,3人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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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来源:银保监会网站

公示信息显示,依据《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第十五条,《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合计处以100万元罚款,对黄晓林给予警告,对陈娟给予警告,对李容给予警告。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为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1年6月15日。

查询银保监会网站发现,这并不是二季度以来民生银行收到的第一张罚单。

6月1日,因贷款管理不到位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民生银行莆田分行被罚款30万元。

5月10日,因发放经营性物业贷款变向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同业投资资金变向用于支付土地出让金、发放某并购贷款用途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部分个人消费贷款资金被用于购房、以存款作为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未按规定进行贷款资金支付管理与控制等6项违法违规事实,民生银行上海分行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共计300万元。

4月8日,因存在信贷管理不到位的违法违规行为,民生银行宁波分行被罚款30万元。

民生银行官网信息显示,中国民生银行于1996年1月12日在北京正式成立,是中国第一家主要由民营企业发起设立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中新经纬APP)

【编辑:熊思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