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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20年6月22日,贵港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申报贵港市处方试点药店的通知》,通知内容明确规定了纳入处方定点服务范围的定点零售药店条件。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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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员就医购药,缓解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压力,发挥定点零售药店在医疗保险药品供应保障方面的积极作用,贵港市拟先分批次推行处方试点药店,第一批试点药店拟定一家定点零售药店,待其试运行条件成熟后再扩大覆盖面分批次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处方定点药店服务范围。

纳入处方定点服务范围的定点零售药店条件

(一)具有符合药品储存相适应的储存环境,有药品24小时配送能力。

(二)具有独立经营的场所,符合定点管理对经营面积的基本要求,并只能销售处方药品(属于门慢药品的非处方药品除外)。

(三)实行24小时营业,营业时间内至少有1名执业药师在岗,并建立有执业药师处方审核制度,执业药师需参照《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要求审核参保病人的处方。

(四)药店管理信息系统必须与医保信息系统实现动态连接,能确显示所开具的处方药品的剩余量。

(五)涉及参保人员购买的药品进销存信息,均需记录、保存在药店的信息系统,配备有视频监控系统,做好医疗保险服务视频监控工作。

(六)所开具的处方药品(中药饮片除外)需不高于集中采购、集团采购价销售,其中国家谈判药品等特殊药(简称特药)按照国家及自治区规定的支付标准销售,中药饮片不高于25%加价率销售。

从上面的申请条件可以看出,条件还是很严格的,24小时营业、严格的执业药师配备需求,中药饮片不高于25%加价率销售,药店要想申请成为处方定点药店还是有门槛的,怎样在符合条件的同时,还需要解决药店的其它成本问题,都需要药店人深思熟虑的。

2021年执业药师考试时间为10月23日-24日,伙伴们加油备考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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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转载自“互助药考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