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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出自《价值投资量化分析》拟出版

2021年02月20日中国证监会官网发布了“中国证监会市场禁入决定书(杨文蔚、张静璃、苏创升)”。这是继2020年5月14日证监会发布对康美药业作出处罚及禁入决定后对涉案审计机构相关负责人的处罚决定。康美药业虚增近300亿元货币资金财务造假案最终尘埃落定。康美药业证券代码为600518,尾数518似乎能给股东带来财运,但目前已经成为*ST股,面临退市危险,股东人数从最高的近28万户下降到目前的2万户左右。公司市值从超过1300亿元,跌落到目前的不足百亿。

01

正中珠江在对康美药业审计过程中的违法事实

根据中国证监会对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正中珠江)就康美药业审计未勤勉尽责案进行的立案调查,正中珠江在对康美药业审计过程中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正中珠江出具的康美药业2016年至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经证监会另案查明,康美药业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增收入、虚增货币资金等虚假记载行为。

二、2016年和2017年年报审计期间,正中珠江未对康美药业的业务管理系统实施相应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捷科系统是康美药业的药品供应链系统即业务管理系统,且对接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正中珠江未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通过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第21条规定和已制定的审计计划,对该系统执行审计程序,核实捷科系统数据如何结转至金蝶EAS系统,查验捷科系统与金蝶EAS系统是否存在差异,获取审计证据,形成审计结论。

正中珠江在了解金蝶EAS系统后,未执行审计程序了解金蝶EAS系统与捷科系统之间数据的勾稽关系。金蝶EAS系统与捷科系统的销售数据存在明显差异,正中珠江却未执行审计程序了解捷科系统的数据如何结转至金蝶EAS系统。正中珠江在内控测试、实质性程序中计划获取销售出库单等业务单据,但仅从金蝶EAS系统获取审计证据,没有追溯至捷科系统,也没有说明未追溯至捷科系统的理由,获取的审计证据不具有充分性和适当性。

三、正中珠江对康美药业2016年、2017年、2018年财务报表的审计存在缺陷

在对康美药业这三年财务报表审计中主要缺陷概括如下:

(一)风险识别与评估阶段,部分审计底稿存在缺陷

货币资金由于期末余额大、“存贷双高”明显、外部媒体质疑较多等原因,存在舞弊风险。营业收入由于规模大、业务复杂、涉及关联公司多等原因,也存在舞弊风险。而正中珠江部分审计底稿中,对货币资金、营业收入的风险评估结果错误,没有将其列入相应的风险领域,审计工作存在缺陷。

(二)内控测试程序存在重大缺陷

1.货币资金科目

控制点之一“往来对账的控制”,主要内容为客户、供应商、销售部门、采购部门、财务部门以捷科系统数据为基础,相互进行对账。内部控制测试审计底稿记载审计人员现场查阅了《销售回款统计表》《采购付款统计表》,实际并未执行,审计底稿也未见对应的审计证据。控制点之一“定期存款的审批”,主要内容是康美药业内部对定期存款的审批流程。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的审计底稿记载审计人员抽取了一个样本,实际并未执行,审计底稿也未见对应的审计证据。三是控制点之一“资金对账”,包括现金对账和银行存款对账,正中珠江仅针对银行存款对账执行内部控制测试程序,未针对现金对账执行内部控制测试程序,无法实现整个控制点的审计目标。正中珠江对康美药业货币资金活动内部控制评价结论为“控制活动运行有效且得到执行”,该评价没有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支持,评价结论不恰当。

2.营业收入科目

控制点之一“销售出库单”,抽取了49个样本,有5个样本记录的内容与实际会计记账凭证内容不符,正中珠江实际抽样时未核查对应的样本凭证。

执行“重新执行”程序时,审计计划包括检查随货同行单,2016年抽取的50个样本中,仅4个样本包含有随货同行单,两个样本存在出库单、销售合同签署日期晚于随货同行单(客户签收单)日期的情况。2017年抽取的30个样本中,仅4个样本包含有随货同行单;控制点之一“订立销售合同”,2016年抽取了58个样本,有35个样本的合同不存在编号且主要合同条款均为空白,2017年保留审计证据的12个样本中,有10个样本的合同不存在编号且主要合同条款均为空白。正中珠江未对明显异常或相互矛盾的审计证据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未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消除疑虑。

(三)实质性程序存在重大缺陷

1.货币资金科目

针对货币资金的审核中,正中珠江计划直接从银行索取康美药业交通银行基本户全年度的银行对账单及银行流水单,并进行重点审核。经查,康美药业提前制作了虚假的银行对账单,审计时,审计项目经理苏创升从康美药业黄某生处取得该银行对账单,并未直接从银行索取。康美药业提前以内审名义、使用正中珠江的询证函模板向银行进行函证,苏创升和黄某生现场函证时,黄某生再将询证函需要银行盖章回复的确认页替换为原先以内审名义函证的确认页,伪造正中珠江收到银行确认无误的询证函回函。康美药业对交通银行和工商银行执行邮寄函证程序中,两份询证函回函的寄件人为康美药业财务人员黄某勇和马某虹。

2.营业收入科目

针对营业收入的审核中,正中珠江未对营业收入执行函证程序,而是通过对应收账款余额的函证为营业收入认定提供相互印证的审计证据。正中珠江在对应收账款进行函证时,伪造了发函路径,同时也伪造了回函。经查,2016年年报审计期间,苏创升或其他项目组成员准备好询证函后,将信封交由康美药业公司前台联系快递公司上门取件。随后,苏创升告知黄某生,让其抢先于快递人员从公司前台取回信封,将信封上的快递单撕下并贴到另外装有康美药业宣传材料的信封中再交寄,伪造发函路径。应收账款回函时,正中珠江未发现不同公司同一寄件人的情况,如广东信东医药有限公司、四川积步医药有限公司、广东恒林源药业有限公司(应付)等3家公司询证函回函的寄件人均为刘某林。正中珠江针对康美药业货币资金科目获取的银行询证函、银行对账单、银行流水等资料中,存在明显异常或相互矛盾的情况。

正中珠江计划“增加对销售前二十大客户的走访问卷,同时函证全年度发生额及相应余额”。实际执行时,正中珠江并未向销售前二十大客户函证全年度的发生额。实际执行时,正中珠江并未向客户函证交易数据,走访记录的交易数据(附件二文件)系“加塞”到审计底稿中。

检查销售合同时,大量合同金额低于账务确认金额。印花税和增值税申报表列示的全年计税基础也存在明显差异。

正中珠江在对康美药业2018年中药材贸易收入审计过程中,获取的审计证据包括现金日记账、进销存明细、情况说明、花名册、社保缴纳记录、委托授权书、访谈记录等资料,由于访谈对象与康美药业存在重要利益往来,除社保缴纳记录为外部证据外,其余证据均属于内部证据。

针对中药材贸易的风险评估结果,正中珠江计划的风险应对方案包括:一是加强对公司中药材贸易业务的穿行测试及业务流程核查,包括采购合同、采购入库、采购发票、付款、销售合同、销售出库、销售发票、回款;二是加强对该业务供应商和客户的发函核查情况;三是加强该业务销售情况、销售毛利率等合理性分析。实际执行时,正中珠江仅执行了第三个审计程序,前两个审计程序均未执行。

获取的关于中药材贸易的业务单据没有客户签收,也没有客观证据表明康美药业收到中药材销售货款,康美药业的收入确认缺乏依据。在审查中还发现康美药业虚构的贸易业务授权委托书。比如康美药业与田某武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主要内容是康美药业委托田某武统筹负责冬虫夏草贸易业务,授权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至业务终止。《授权委托书》所盖公章为“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而康美药业前身为“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1月14日才公告变更名称为“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02

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情况概述

一、中国证监会对康美药业财务造假立案调查的基本结论

中国证监会是在2018年底开始对康美药业进行立案调查的。经证监会立案调查后,2019年4月29日,康美药业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称,由于财务数据出现会计差错,造成2017年营业收入多计入88.98亿元,营业成本多计入76亿元,销售费用少计入5亿元,财务费用少计入2亿元,销售商品多计入102亿元,货币资金多计入299亿元,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多计入3亿元。2019年8月16日下午,证监会例行发布会上,宣布对康美药业等作出处罚及禁入告知。证监会向涉案当事人送达事先告知书,依法拟对康美药业及马兴田等22名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并对6名当事人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康美药业有预谋、有组织,长期、系统实施财务造假行为,恶意欺骗投资者,影响极为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经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2016年至2018年期间,康美药业虚增巨额营业收入,通过伪造、变造大额定期存单等方式虚增货币资金,将不满足会计确认和计量条件工程项目纳入报表,虚增固定资产,同时涉嫌未在相关年报中披露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巨额关联其他应收款可能存在利益输送等行为,部分资金转入关联方账户买卖本公司股票。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涉及金额巨大的会计科目有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投资性房地产、营业收入。

为便于分析,我们将康美药业2016年到2020年存在问题的主要财务指标列表如下:

表1 康美药业2016年到2020年存在问题的主要财务指标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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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表,康美药业2016年、2017年、2018年的财务数据都有较大金额更正调整(更正后的数据不一定为真实数据)。会计师事务所对康美药业2018年、2019年的审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对2020年的审计报告出具了无法(拒绝)表示意见。

二、形成康美药业2018年审计报告保留意见的基础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2018年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如下: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立案调查事项

2018 年 12 月 28 日,康美药业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达的《调查通知书》(编号:粤证调查通字 180199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由于该立案调查尚未有结论性意见或决定,我们无法确定立案调查结果对康美药业2018年度财务报表整体的影响程度。

2.关联方资金往来

康美药业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其他应收款余额中包括公司自查的向关联方提供资金余额887,904.76 万元,坏账准备为 0.00 元。我们虽然实施了分析、检查、函证等审计程序,仍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导致我们无法确定康美药业在财务报表中对关联方提供资金发生额及余额的准确性,以及对关联方资金往来的可回收性作出合理估计。

3.公司下属子公司部分在建工程项目存在财务资料不完整

康美药业下属子公司部分在建工程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存在部分工程项目财务管理不规范,财务资料不齐全等情况,截止2018年12月31日,通过自查已补计入上述工程款金额为360,540.6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 118,880.78万元;投资性房地产 201,547.48万元;在建工程 40,112.42万元)。工程项目相关财务资料收集不充分,我们无法实施恰当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有效的审计证据证明该等交易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及对财务报表列报的影响。

三、形成康美药业2019年审计报告保留意见的基础

1.实控人关联公司的非经常性占用资金

2019年12月31日,马兴田控制的关联公司普宁市康淳药业有限公司和普宁康都药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马兴田)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款项余额合计为948,112.62万元。马兴田承诺将在2020年至2022年期间拟以现金分期代偿还资金占用方非经营性占用的全部资金及相应利息,但“截至审计报告日,无法就该代偿方案的可执行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无法就在建工程及相关应付账款余额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019年12月31日,ST康美在建工程账面余额中包含康美梅河口医疗健康中心医疗园区、康美梅河口医疗健康中心医养园区、康美梅河口医疗健康中心教学园区、康美梅河口医疗健康中心中医药产业园区及物流园区、康美华南总部大厦、通辽医投医院建设、开原市中心医院有限公司综合楼等7个项目的账面余额合计335,511.29 万元,相关应付账款账面余额为 11,060.30万元。截至审计报告日,康美药业尚未提供上述工程项目的完整财务资料,因此,立信无法就上述在建工程及相关应付账款余额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3.医疗器械部分应收账款对应的营业收入难以确认

2019年12月31日,ST康美医疗器械存货账面余额为256,322.47万元(包括发出商品43,917.86 万元),相应存货跌价准备账面余额为20,566.29万元,医疗器械销售业务相关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80,141.17万元。康美药业大部分医疗器械的销售代理权已于2019年12月31之前到期,且截至审计报告日仍未就代理权续期与授予方达成一致。截至审计报告日,康美药业尚未就相关存货确定后续处置安排,因此,审计机构无法就相关存货跌价准备的充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此外,因未能通过函证予以确认,也未能实施有效的替代程序,立信也无法就上述发出商品、应收账款余额及对应的营业收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四、形成康美药业2020年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康美药业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影响

康美药业存在多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导致我们在审计过程中未能取得完整、准确、可靠的财务资料及相关信息,因而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对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2.持续经营

康美药业 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总额为 -2,773,594.34 万元,2020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为-718,580.95 万元,带息债务总额 3,302,999.20 万元,其中逾期债务 453,894.31 万元,截至本报告日未获得展期。这些事项和情况,连同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的其他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康美药业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多个重大不确定性。因此,我们无法判断康美药业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 2020 年度财务报表是否适当。

3.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

2020 年 12 月 31 日,康美药业原实际控制人马兴田控制的关联公司普宁市康淳药业有限公司和普宁康都药业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均为马兴田)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款项余额合计为 848,112.62 万元(2019 年 12 月 31 日余额为 948,112.62 万元)。康美药业原实际控制人马兴田于 2020 年 6 月作出承诺,将在 2020 年至 2022 年期间拟以现金分期代偿还资金占用方非经营性占用的全部资金及相应利息。由于原实控人被执行强制措施及已转出上市公司控制权,我们无法就上述应收普宁市康淳药业有限公司和普宁康都药业有限公司余额的可收回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4.工程项目事项

2020 年 12 月 31 日,康美药业在建工程账面余额中包含康美梅河口医疗健康中心医疗园区、 康美梅河口医疗健康中心医养园区、康美梅河口医疗健康中心教学园区、康美梅河口医疗健康中心中医药产业园区及物流园区、通辽医投医院建设、开原市中心医院有限公司综合楼 6 个项目的账面余额合计 285,790.66 万元(2019 年 12 月 31 日:7 个项目金额合计 335,511.29 万元),相关应付账款账面余额为 31,543.35 万元。截至审计报告日,康美药业尚未提供上述工程项目的完整财务入账资料,因此,我们无法就上述在建工程及相关应付账款余额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康美药业的子公司康美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美健康产业”)于 2020 年 1 月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关于 AH040248 地块和连接体⑩-2 号地块及在建工程之转让协议》,以 113,000 万元的价格出售位于广州市海珠区琶洲 A 区 AH040248 地块和广州市海珠区琶洲互联网创新集聚区跨市政道路连接体⑩-2 号地块的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和地下建筑物及在建工程。截至审计报告日,根据各方签订《康美药业华南总部大厦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结算款支付协议书》,康美健康产业与中建三局正在办理退场和项目移交广发基金手续,我们无法判断后继是否按合同约定完成移交,以及未能按约定完 成移交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5.医疗器械存货减值及收入确认事项

2020年12月31日,康美药业医疗器械存货账面余额为 113,575.75 万元(包括发出商品 4,147.52万元)(2019年12月31日余额分别为256,322.47万元和 43,917.86 万元),相应存货跌价准备账面余额为 80,805.28 万元(2019年12 月 31 日余额为 20,566.29 万元),医疗器械销售业务相关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100,236.62 万元(2019 年 12 月 31 日余额为 80,141.17 万元)。康美药业大部分医疗器械的销售代理权已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到期,截至审计报告日,医疗器械的处理方案尚未全部明确。因此,我们无法就相关存货跌价准备的充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此外,因未能通过函证予以确认,也未能实施有效的替代程序,我们无法就上述发出商品、应收账款余额及对应的营业收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6.未决诉讼事项

康美药业存在多项未决诉讼,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或有事项披露的完整性以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03

康美药业财务造假分析

一、不合常理的财务数据

1.存贷双高

如表1所示,2016年、2017年年报披露的当年货币资金分别为273亿元和341亿元,而对应的短期借款分别为82亿元和113亿元。从数据可知康美药业于2017年账上货币资金平均余额超过300亿元,年末新增了近60亿元货币资金,而2017年平均短期借款余额为近100亿元,全年又净增了30亿元短期借款。有人说银行存款增长的原因就是借款所致,那么请问企业承担较高财务费用取得短期借款就是为了存在银行账上吗?康美药业账上资金充裕却又大量短期借款,这显然不合常理。

2.毛利率与存货双高

图1 康美药业历年毛利率

图2 康美药业历年存货周转天数

图1、图2数据来源:东方财富网

如图1、图2,我们可以看到康美药业2017年毛利率接近40%,远超过以往年度毛利率水平,而当年存货周转天数大幅增长。如果我们本着审慎的原则去看待康美药业2017年的毛利率与存货周转天数这两个指标,应该怀疑康美药业2017年虚增了利润及收入,可能在确认收入的时候没有同步结转存货成本或者同时虚增了销售收入及存货,造成毛利率异常增长、存货周转率大幅下降。

当然以上数据是基于康美药业会计差错更正后的数据计算得到的,如果按原年报披露数据计算,康美药业的毛利率和存货周转率是正常的。会计更正调整前后康美药业存货余额增加了近200亿元,也即康美药业从账上减少了近200亿元的存货。康美药业为何要做低存货账面金额?其目的就是要掩饰毛利率与存货双高的异常以免引起质疑。

按调整后的存货数据推断2017年康美药业存货较2016年增加226亿元,存货金额有如此大幅的增长,正常情况下销售不可能上升。如果销售收入上升必然导致毛利率异常增长。投资人就有理由据此怀疑康美药业增长的销售收入中有一部分并非存货结转得来,而是凭空虚增的。这就是为何康美药业必须在虚增收入的同时虚减存货。

我们从正中珠江的审计漏洞可以发现审计过程似乎有意遗漏对出库单等的审计。正中珠江在内控测试、实质性程序中计划获取销售出库单等业务单据,但仅从金蝶EAS系统获取审计证据,没有追溯至捷科系统,也没有说明未追溯至捷科系统的理由。正中珠江在执行对控制点之一“销售出库单”内控测试时,抽取了49个样本,有5个样本记录的内容与实际会计记账凭证内容不符,正中珠江实际抽样时未核查对应的样本凭证。由此可知,正中珠江在对康美药业存货的出库环节审计中应该是知道真实存货出库量不足、账实不符,而刻意回避核查有关凭证。

二、为何集中虚增货币资金科目

我们知道虚增利润大概率引起资产虚增。而虚增存货会引起毛利率的异常增长从而引起质疑,只能将存货金额做低,必然只能将虚增金额挤到存货外的其他资产上。那问题来了,康美药业为何选择货币资金进行集中虚增呢?

如表1所示,我们看到2017年主要的虚增会计科目只有货币资金,而主要调低或虚减(存货、应收账款、在建工程等科目金额本身就是虚增的,为不引起质疑将账面数字“调低”,而其他应收款并不是虚增的,是刻意隐瞒的,所以用的词是“虚减”)的会计科目有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在建工程。其中其他应收款科目原年报披露数据较更正数据少了57亿元,虚减额仅次于存货。如果说康美药业调低存货是为了使销售收入显得更合理的话,那么虚减其他应收款又为达到什么目的呢?显然根据后来调查了解的情况,其他应收款中有过百亿元属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据调查,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康美药业在未经过决策审批或授权程序的情况下,累计向控股股东康美实业及其关联方提供非经营性资金116.19亿元用于购买本公司股票、替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偿还融资本息、垫付解质押款或支付收购溢价款等用途。我们有理由认为康美药业为隐瞒这一事项,故意虚减其他应收款。

除上述原因外,虚增货币资金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可以不用计提各种准备,也没有折旧摊销,更有利于虚增利润。

三、其他虚增的资产

根据会计师针对康美药业2018年、2019年、2020年审计报告出具的保留或无法表示意见基础。由于康美药业无法提供包含康美梅河口医疗健康中心医疗园区、康美梅河口医疗健康中心医养园区等工程项目的完整财务资料,该等工程项目入账金额各年分别为:2020年报入在建工程余额为285,790.66 万元,2019年年报入在建工程余额为335,511.29 万元,2018年年报入工程款余额为360,540.6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 118,880.78万元;投资性房地产 201,547.48万元;在建工程 40,112.42万元),因此这些工程项目很可能是虚构的,相应虚增了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

除了上述资产存在虚增情况外,存货也是康美药业虚增资产的主要科目。会计师在康美药业2018年的审计报告中这样说:“鉴于存货金额重大,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对财务报表影响较为重大,且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过程中可变现净值的确定涉及管理层判断,因此我们将存货及其跌价准备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康美药业的存货中有一项消耗性生物资产。消耗性生物资产主要是康美药业自行种植的人参、林下参等,公司将收获的人参、林下参之前所发生的与种植和收割人参直接相关的支出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均计入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在消耗性生物资产收获或出售时,按其账面价值并采用加权平均法结转成本。消耗性生物资产大概占存货余额的1成左右。

会计师检查康美药业购买林下参的合同及银行付款记录,对林下参地进行实地考察,聘请了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对评估结果进行分析复核,核查专家工作结果与会计师取得的审计证据的一致性。

四、虚增的资产迟早是要还的

一般讲虚增资产都是不能带来收益的潜亏资产,迟早会吞噬掉公司的盈利。

1.虚增存货资产的灭失

我们回头看图1即可发现康美药业的毛利率从2019年开始大幅下降,当年毛利率为13.2%,2020年毛利率仅为3.95%。这说明营业成本在快速吞噬康美药业的利润。正常情况下营业成本会随销售收入同步波动,毛利率保持稳定。毛利率明显下降可能是由于较高的固定成本占比。固定成本是不随产销量的变化而同步变化并且总额保持不变的成本,固定成本占比较高的情况下,产销下降会明显快于成本的下降,从而引起的毛利润的大幅下降。而康美药业毛利率的下降不完全是由固定成本引起,主要是由虚增潜亏资产——存货而引起。康美药业近年有大量存货不能正常结转为成本,而是以存货跌价准备的方式结转为成本的。显然跌价准备是不能带来收入的。康美药业大量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也正是其毛利率大幅下降之时。

表2 康美药业2019年大量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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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康美药业2019年年报

如上表,我们可以看到康美药业2019年初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为6583万元,而当年新增的存货跌价准备为5.34亿元,远超过以往年度计提额,其中新增库存商品跌价准备超过了4亿元。库存商品跌价准备的计提是依据预计售价的可变现净值与其成本的差额确定的。

表3 康美药业2020年大量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数据来源:康美药业2020年年报

如果说2019年康美药业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额的大幅增长勉强仍在合理范围内的话,那么2020年康美药业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额的大幅增长可谓难以置信。如上表,康美药业于2020年新增存货跌价准备金额高达204.83亿元!其中新增库存商品跌价准备为204.38亿元!

库存商品跌价准备的计提是依据预计售价的可变现净值与其成本的差额确定的。康美药业的库存商品主要是中药产品。如下图所示2020年中国中药材价格指数是呈现上升趋势的,所以如果库存商品是保质保量的,预计售价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如此之多是不合理的。那么只有一种可能就是一直以来康美药业的库存商品是虚构的。直到2020年开始集中计提减值。

图3 康美·中国中药材价格指数

根据康美药业2020年年报中关于存货“有关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2020年计提中药材存货跌价准备1,965,046.47万元,其中,根茎类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352,739.31 万元,矿物类计提跌价准备 22,046.41 万元,滋补类计提跌价准备 590,260.75 万元。会计师主要综合考查了存货的数量(全盘)、质量(抽样推断)及价格(市场走访兼专家咨询),从这三方面评估存货可变现净值。年报中特别提出存货减值原因较多,包括公司前期存在存货的管控不善,根茎类和矿物质类存货混杂较多,完全符合《中国药典》规定标准的药材不多,未达药典标准的只能作为药厂提取物用途或日化产品的工业原料;以及经专业机构鉴定和农业专家判断现有的滋补类存货品种与原登记的品种存在差异等。当然年报对于存货减值原因的描述是从客观事实角度陈述的,并未对虚增存货资产做判断。如果从虚增存货资产的角度讲,康美药业是以次充好虚增了存货账面价值。

2.虚增的其他资产的大量减值

康美药业近年除了大量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外,其他虚增资产也开始较大金额计提各项准备。

表4 康美药业2019年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

数据来源:康美药业2019年年报

如表4,2019年康美药业应收账款收回或转回及转销或核销金额大于新计提坏账准备,因此当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为-0.21亿元。但2020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为9.6亿元(表5期末余额合计减期初余额合计值,表5中本期变动金额没看懂)。从2020年年报应收账款“按单项计提坏账”明细表可以知得,这些坏账主要来自超过81名不明身份(或有意隐去名称)客户的预计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这些隐性客户大部分应该为虚构的。

表5 康美药业2020年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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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康美药业2020年年报

除存货、应收账款外,其他资产也有不同程度的减值或报废。比如2019年、2020年投资性房地产分别计提了减值准备2.3亿元、0.69亿元,固定资产分别计提了减值准备1.5亿元、13.22亿元。这些减值中可能主要是虚构的资产。

表6 康美药业2019年、2020年各资产计提减值或跌价准备金额(单位:亿元)

资产项
存货 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固定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在建工程
2019年
5.34
-0.21
1.4
1.5
2.3
0.61
2020年
204.83
9.6
0.5
13.22
0.69
0.28

相对于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而言,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不多。2019年、2020年新增额分别为1.4亿元和0.5亿元。这里要特别说明一下。其他应收款并非康美药业用于虚增资产的科目,而是其用于隐藏资金用途的科目。其他应收款主要是康美药业向其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康美药业实际控制人马兴田控制的另外两家公司,即普宁康淳和普宁康都)提供的非经营性资金,用于购买本公司股票、替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偿还融资本息、垫付解质押款或支付收购溢价款等用途。这部分应收款是真实的,这部分款项应该就是康美药业借款的主要去向。本质上是借新钱还旧债的庞氏骗局。在关联方未确定无力偿还时不能轻易做坏账处理,否则康美药业将面临崩盘的危险。

04

康美药业财务造假的来龙去脉

虽然我们已经了解到康美药业在货币资金、营业收入、存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科目上做了虚增或隐藏,我们对康美药业为何集中虚增货币资金也进行了初步推断。但康美药业财务造假的来龙去脉似乎还不够清晰。下面我们来梳理一下,深入理解其背后的经营动因,当事人为何要这么做。这比我们仅仅是了解财务造假技术更重要。

一、康美药业钱从哪里来又去哪儿了

在前文对康美药业财务造假事实本身的财务推断和分析的基础上,我判断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本质上为庞氏骗局。世界上所有庞氏骗局都无一例外要有一个资金黑洞,即大多为一个虚构的一本万利的项目,而康美药业庞氏骗局的资金黑洞其实是一个烧钱概念项目(不是虚构的,可能是情怀或愿景)。

康美药业控股股东——马兴田控制的康美实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康美实业”)及其关联方有大量债务需要偿还(有部分是借新还旧)。据公开媒介文章介绍康美实业的大量债务主要成因是康美实业于2016年大举开拓的健康概念房地产项目的资金占用。很多项目只停留在前期拿地,两三年没有开发,已开发的项目销售不佳。再加上康美实业进军房地产赶的时机不好,银行普遍收紧了房地产购房贷款,房地产销售不利,估计高价拿的地跌价也很厉害,康美实业自身资金链有断裂危险。2016年也恰恰是证监会调查出康美药业财务造假的第一年。康美实业借助康美药业上市公司平台融资(融资方式包括借款、发行债券、优先股、增发等,如表7),再通过其他应收款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转至康美实业及其关联方账户部分用以偿还债务,部分用于买康美药业股票以操纵股价。操纵股价的主要目的是提高股票质押融资额度。股价高,质押融资金额也多。当然操纵股价也可以赚取差价。

表7 到2020年年报报告期康美药业发行证券(非新股)累计融资114亿元

数据来源:康美药业相关年报

欲使这个庞氏骗局不破灭,必须让康美药业业绩长虹。康美药业是钱的根本来源。这就是虚增资产及营业收入的根本动机。因此从本质目标来讲虚增收入和利润并不是最终目的,虚增收入和利润的目的是为了增加融资金额。比如2016年是查出康美药业虚增利润的第一年,当年康美药业净利润达到了33.37亿元,同比增长超过20%,受业绩支撑当年康美药业股价也在较高水平波动,以15.28元/股的较高价格定向增发圈了更多的钱,同时股票质押融资额度也大幅增长。业绩良好也降低了财务风险,康美药业能够借更多的钱。新融资流入的现金再通过其他应收款账户转入康美实业的资金黑洞。有资金黑洞的存在,即使公司有再多的资金输血或自身造血也会被掏空,康美药业的真实业绩能好吗,只能用虚构的业绩支撑。

二、钱如何直接圈出来手段之一:增发新股+股票质押融资

如果我们将康美药业通过其他应收款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方式把上市公司平台融得的资金圈到康美实业的方法定义为间接圈钱手段的话。那么股票质押融资是康美实业通过康美药业直接取得资金的第一个重要途径。康美实业还通过增发的新股扩大质押融资规模,期间没有通过减持而变现。这一点与乐视网贾跃亭的圈钱手段略有不同。贾跃亭作为乐视网实际控制人时,在乐视网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基本上都会在二级市场减持变现。

康美药业2019年年报显示,控股股东康美实业持有康美药业16.29亿股,其中质押状态股票有16.09亿股,占总股份数量的98.8%。我们追溯康美实业股票质押的历史可以发现,康美实业是于2010年上半年首次进行股票质押融资的。据康美药业2010年半年度报告显示,康美实业报告期内质押股票数额为1.56亿股,当时康美药业股价大致为4-5元之间,该部分股票市值约为6到8亿元,按6折的折扣率算,康美实业股票质押融资额约为3.6亿元到4.8亿元。至2011年上半年,康美实业质押股票数量为2.758亿股,新增质押1.198亿股,当时康美药业股价大致为5.8-7.8元之间,该部分股票市值约为6到8亿元,按6折的折扣率算,康美实业股票质押融资额约为3.6亿元到4.8亿元。至2012年上半年,康美实业质押股票数量为4.05亿股,新增质押1.292亿股,当时康美药业股价大致为5.6-6元之间,该部分股票市值约为7.2到7.8亿元,按6折的折扣率算,康美实业股票质押融资额约为4.5亿元左右。到2012年底,康美实业质押股票数量达到5.52亿股,新增质押1.47亿股,按当时市值估计股票质押融资额为5.7亿元。就这样直到2020年年报披露,康美实业质押的股票仅个别年度有少许减少(如表8)。如果康美药业不增发新股的话,可供质押的股票是有限的,因此必须同时配合增发新股才能让质押融资规模有质的飞跃。

表8 截止2020年年报报告期康美实业质押康美药业股票数及融资额

数据来源:根据康美药业相关年报数据及股价计算或推算

2014年底康美药业决定送红股和转增新股,2015年总股本立马翻番。康美实业持股量由2014年的6.68余亿股变为13.37余亿股,质押数量也由5.77余亿股增长为12.32余亿股,净增加质押6.55亿股,当年股价增长也是异常的高(如图4)。这是巧合还是有人为提高质押市值而操纵股价就不得而知了,不排除康美实业通过以往年度圈出来的钱炒高康美药业股价的可能,但需要更多的信息和专门的研究才能推断。

图4 康美药业2014年宣布送红股和转增新股后次年股价暴涨

康美药业2015年股价最高价涨到25元/股,按18元/股的质押价格估计,当年康美实业质押融资额为70亿元左右。这个质押融资额是前所未有的。

马兴田控制的康美实业到底意欲何为?从公开资料我们可以发现2015年恰好是康美实业大举拓展大健康房地产项目的前一年。同时也是证监会查出康美药业开始财务造假并大额非经营资金占用的前一年。与2015年康美药业股价大涨联系起来不由得不让人怀疑这是早有预谋的。

2016年是康美实业大举开拓的第一年,以往年度圈出的钱显然是不够用的。2016年6月康美药业进行了一轮定向增发,以15.28元/股的价格向公司5名特定对象增发了5.3余亿股,共融资80余亿元。当然康美实业要起模范带头作用,认购其中的2.09余亿股(如下表),也花了30余亿元。另外4名认购者为理财产品或其他投资人。

表9 康美药业2016年年报披露的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数据来源:康美药业2016年年报

一般定向增发都与上市公司近期拟投资的重大项目有关,但是此次定向增发的公告文件没有这方面的说明。只是在其他媒介查到此次定向增发所融资金一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二是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而2016年年初康美药业账上的货币资金有158亿元之巨。定向增发与看似宽裕的资金是矛盾的。

值得注意的是康美实业于 2016 年 7 月 13 日将其刚刚认购的康美药业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209,424,083 股质押给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市分行,可见其资金链有多紧张。

做个总结,从表8中数据可推算康美实业从2010年首次质押股票融资起到2020年年报报告期止总共融资134亿元。融资高峰出现在2015年、2016年和2018年。

三、钱如何直接圈出来手段之二:分红

表10 康美药业历年分红情况

数据来源:康美药业相关年报

如上表所示,康美药业从2014年到2017年均表现出高分红特征,将当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30%多用于分红。分红额最高的2017年,现金分红达到11.68余亿元,康美实业可以从中分得现金3亿多元。我们可以粗略计算康美实业自2014年到2018年从康美药业分红取得现金11亿元左右。当然要分得这么多现金的前提是将康美药业首先进行业绩粉饰,账上有那么多净利润,才好将通过借款、发行证券等方式融得的钱(而不是盈利所得)进行分红。高分红是否意味着财务造假不好说,但至少说明2014年康美实业就已经开始急需资金了,琢磨怎么高效地从康美药业圈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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