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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到有位老师发布了与工资有关的信息(如上图所示),说是当地给教师补发了2001年至今共20年的十三月工资,虽然拖得太久让人觉得不可思议,但终究还是补发了更是让人感觉不可思议!这样的补发当然有国务院教育督导委督查的功劳更有当地政府落实教师工资“不低于”目标的责任担当。

教师行业原本是没有年终奖一说的,2009年实施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制度之后,有些没有实施绩效工资的地方就用多发一个月工资(十三月工资)作为绩效奖励教师,还有些地方按照《教师法》“不低于”的规定给教师发放与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差额部分,这些就成了教师的“年终奖”。

2020年年底前是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不低于”这个总目标任务的完成期限,尤其是在国务院教育督导委的督查压力下,很多地方都是积极主动给教师发放与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差额部分,这个差额部分主要是公务员专属的各类奖励金,包括精神文明奖、安全生产奖、目标考核奖、十三月工资等。

十三月工资也是属于老师们常说的一次性奖励工资的范畴,通常就是一个月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尽管基本工资数额各有不同,但能多发一个月基本工资作为奖励也是令人高兴的了,更何况上面那位老师提到的一下补发共计20年的十三月工资,这也应该是很多地方老师们所想不到的。

教师个人的基本工资的高低是跟个人的职称级别和跟任现职年限以及工龄相关的薪级正相关,如果按平均3000元的基本工资来算的话,每位教师二十年就会补发60000元,这对工资待遇整体偏低的老师们来说也算是很不错了。补发2001年至今20年的十三月工资!这是哪里的呢?老师们有知道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