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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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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发布《晋江市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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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度住宅用地供应分类调控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序推进住宅用地供应,我局制定《2021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现将供应计划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2021年计划供应总用地面积303.67公顷(折4555.05亩),其中住宅用地98.06公顷(折1470.90亩),商服用地20.51公顷(折307.65亩),工矿仓储用地80.00公顷(折1200.00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8.10公顷(折721.50亩),交通运输用地53.20公顷(折798.00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20公顷(折48.00亩),特殊用地0.60公顷(折9.00亩);

二、我局将结合房地产市场和土地市场情况,适时推出,确保市场供求平衡。具体用地出让信息以正式出让公告为准。

附件:

1.晋江市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晋江市2021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4月9日

了解更多详情,点击《晋江市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查看!

附件二:

晋江市2021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一、住宅用地总量和结构

2021年度本市住宅用地计划供应98.0567公顷,其中普通商品住宅用地59.6807公顷,其他住宅用地38.3760公顷,详见附表1。

二、住宅用地供应布局

根据人口结构情况、居民住宅需求、房地产市场走势,合理确定计划供应的住宅用地规模。在区域分布上,城市主城区(含拓展区)计划供应88.6687公顷,乡镇计划供应9.3880公顷,达到均衡合理布局,有利于促进职住平衡。

三、住宅用地供应保障措施

(一)对拟供应的住宅用地,提前介入落实涉及地块的净地工作。对存在征迁遗留问题的,逐宗过细、逐项协调,尽快实现净地,并采取挂牌督办方式督促属地管理的镇街或组团片区牵头落实涉及地块的净地工作,完成地块的场地平整工作并砌筑围墙,避免出现“二次征迁”,确保尽快组织出让。

(二)充分发挥房地产业服务于城市生活和生产的功能要求,分类调控除重点考虑商品住宅和租赁住房用地外,同时充分考虑产业用地等的供应,使产城深度融合。引导房地产更好地成为产业、生活、服务三者载体。通过房地产发展模式的转变促进资源效能的更大释放,带动与房地产相关的实体经济、新兴产业等实现资源增效。

(三)通过市经营运作专班和购买专业服务对当地房地产市场发展趋势、各类经营性用地价值、房地产企业对城市土地需求等情况进行系统、持续研究,对各类经营性用地的出让结构、计划、方式以及起始地价设定等进行充分论证,均衡各类土地出让结构,集体研究,合理定价,避免因地块优劣失衡而出现“哄抬”和冷门地块价格高而流拍,促进房地产与实体经济均衡发展,确保住宅用地分类调控工作平稳有序。

附表1:

晋江市2021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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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示范文本及样式表格,是对《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的补充,住宅用地的土地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

2.住宅用地类型按照产权性质,划分为产权住宅用地、租赁住宅用地、其他住宅用地。其中,其他住宅用地是指无法归类到前两大类的住宅用地,如回迁安置房用地等。

3.租赁住宅用地分为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和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其中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包括用于建设公租房等带有保障性质的租赁住宅用地,其余为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在土地来源上,包括通过集中建设或者配建方式新增供应的土地,不含通过改建等方式盘活的存量土地。

4.大城市供应的租赁住宅用地一般不低于住宅用地总面积的10%。即④=⑤+⑥,且④≥①*10%。

附表2:

晋江市2021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宗地表

单位: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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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各地根据本地区情况,可选填此表。

2.住宅用地类型按附表1的分类(商品住宅用地、共有产权住宅用地、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其他住宅用地)填写。

来源_晋江市人民政府网

编辑_王婷婷

审核_于升志、陈子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