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之声网讯【蛟河法院 娄建功】近日,蛟河法院执行干警将3万元案款亲手交到申请执行人王某手上。面对上门送执行款的执行干警,王某连声道谢,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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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李某在王某处借款20万元,并约定了还款期限,借款到期后,由于李某始终不履行还款,王某将李某起诉至法院并申请执行。执行干警急当事人所急,为当事人着想,经过多次调解,双方于2021年1月达成和解协议,并制定了还款计划,李某承诺在2021年7月前将欠款还清。

2021年3月中旬,办理本案的执行干警接到申请执行人王某的电话,王某因病住院急需用钱,希望执行干警与李某沟通提前偿还自己1万元的欠款,考虑到王某的实际情况,执行干警与李某多次沟通后,李某表示自己将尽快筹款,并将筹集到了3万元现金交到了执行干警手中,执行干警立即驱车将执行款送给申请执行人王某,这也就有了开始的一幕。

下一步,蛟河法院将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充分发挥法院职能作用,切实用心为群众办实事,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