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郑晶晶

通讯员 黄姗 曹勇杰

近日,湖北省医疗保障局下发了《关于开通异地门诊费用直接结算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3月30日起,湖北省内16个市(州)62家定点医疗机构开通职工医保异地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功能。

《通知》指出,各市州已经完成了省内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改造和测试验收,具备了开通直接结算的条件,各市州要于3月30日前开通本地医保信息系统省内门诊费用异地直接结算服务。我省职工医保参保人可凭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试点医疗机构结算异地普通门诊费用,无须备案。先行开通职工医保异地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运行平稳后,逐步开通异地门诊慢特病结算和城乡居民普通门诊费用异地结算。各市州按照合理分布、稳步增加、各级别兼顾的原则,分批增加上线试点医疗机构。鼓励有意向的医疗机构积极参与异地门诊费用结算,及早实现每个县(市、区)都有一家异地门诊结算医疗机构的目标。

《通知》表示,市州作为参保地和就医地(至少上线一家医疗机构)经国家逐一验收通过后,可开通跨省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服务。目前,宜昌市、省本级已经获批开通跨省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其余市州要加快测试进度,于5月底前开通跨省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各市、州和各医疗机构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积极宣传异地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提高群众知晓率。各单位做好运行监测和系统保障工作,制定好工作预案,及时响应和处理系统故障及结算细节问题。即将上线的医疗机构要积极开展实测,确保系统运行流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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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开通异地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试点医疗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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