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贵州省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相关要求,贵州省通信管理局组织省内各通信运营企业对604名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的失信用户实施通信业务信用惩戒,其中大多是因为出售手机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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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戒措施:被公安机关认定的失信用户将被实施暂停名下所有手机卡通信业务,5年内不得开办新电话卡。确需申请保留一个号码的,用户可向公安机关进行申诉,经公安机关审核书面同意后可向运营商申请复通一个号码。

这是去年开始全国“断卡行动”的具体实施。有以下行为的将被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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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出售、出借手机卡,都会造成了手机卡实名认证人和使用人不符的情况。这也是近一年来,手机实名制的重点,多地都有反映,收到运营商通知需重新办理实名认证,甚至被怀疑人机不符被单向停机。

回顾一下手机实名制进程:

最初,手机卡是全部实名的,某年开始,预付费手机卡无需实名即可办理,资费比后付费要高。受电信网络诈骗等要求,逐步开始了越来越严格的实名要求。

阶段一,实名制初期:有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就算实名,在报刊亭就可办理(仍有不少假冒他人信息的);

阶段二,较严格实名,要求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三张图片远程认证(之后,互联网上身份证三张图片在网上买卖、传播);

阶段三,严格实名认证,需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到营业厅办理,或网络远程视频认证(之后,骗子收购他人实名办理的手机卡);

阶段四,大数据分析、手机号环境变动(包括更换手机和/或经常使用地变化),都可能被要求重新实名认证(远程),以保证使用人就是实名办卡的人。

随着实名认证越来越严格,手机号被他人使用的情况明显减少,诈骗分子获得手机号的成本不断提高,有利地遏制了手机号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现象。

需注意的是,虽然实名认证越来越严格,但仍难完全避免“假实名”的情况,尤其是正常使用的手机号,在运营商没有发现异常使用时,即使使用人和实名认证人不同,也能正常使用(为避免意外停机,请尽快到营业厅更改实名信息)。

对于之前办理的“假实名”情况,发现一起纠正一起,但由于符合当时的实名要求,不应过多追究当时的流程环节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