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节选自《霍金传》,作:[美]凯蒂·弗格森, 北京联合出版公司。出版社已授权在网易新闻平台连载发布,欢迎关注,禁止随意转载。】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惊魂未定的初次约会

霍金和简的第一次约会是去伦敦看戏剧,还共进了晚餐。那晚他们花了太多钱,坐公交去火车站的路上,史蒂芬才意识到自己没钱了—当时还没有ATM。虽然史蒂芬给简安排的第一次约会很奢侈,但最后不得不问简能不能付公交的钱。简在手包里翻了好久,才发现钱包不见了,于是两个人开始了第一次“冒险之旅”。趁没人问他们要钱时,他们溜下公交,回到已经关门的老维克剧院,从舞台的侧门溜了进去。他们在座位底下找到了简的钱包,正以为一切顺利时,灯突然全灭掉了。史蒂芬牵起简的手,两个人摸索着穿过舞台,然后走出舞台侧门,史蒂芬自信地在前面走,简跟在他后面,“悄悄地仰慕着他”。

史蒂芬绝对不是那种出去约会只知道吃比萨、看电影的人,他第二次约简出去,就是去三一学堂参加“五月舞会”。去伦敦看戏剧、共进晚餐,再参加剑桥的五月舞会,这绝对是每个姑娘梦寐以求的约会。

6月,史蒂芬带简去剑桥时,他的病情还是让简吃了一惊。她担心这个“瘦削、弱不禁风又有些跛脚、好像在用方向盘撑着自己的人”能不能把车开到剑桥。一路上的确“险象环生”,但并非因为史蒂芬的腿脚不灵便,而是因为他在路上鲁莽地飙车。到地方后,简发誓回家时一定要坐火车,不能再坐他的车了。

虽然跟三一学院和圣约翰学院比起来,三一学堂还是有些小,但这里的五月舞会依然魔力十足。草坪和花海到了卡姆河和后花园边上逐渐稀疏,点起了浪漫的灯光,着正装的大家都比平时更美、更帅。校园内各处的音乐均不相同,迎合着不同品位的人。一间墙上嵌满木板的房间有一支管弦四重奏。学堂里有卡巴莱,有爵士乐队,有牙买加钢鼓乐队。浴缸里装满香槟供大家喝,还有豪华的自助餐。活动一直持续到凌晨,并且供应早餐,第二天还可以乘篷船。史蒂芬和朋友前一秒还在为什么知识争得不可开交,下一秒他的朋友们就非常绅士地照顾他不太方便的腿脚。简一开始有些摸不着头脑,后来就对他们刮目相看了。让简失望的是,舞会结束后史蒂芬不同意她坐火车回家,所以她到家时仍惊魂未定,甚至还有点恶心,下车后就把史蒂芬扔在车上,溜进了家门。简的母亲坚持让她邀请史蒂芬进来喝杯茶。虽然两次约会都很浪漫,霍金也觉得简是个“很好的姑娘”,可两人之间还没产生火花,也正是这时,德里克·波尼发现他的老朋友突然对约翰·邓恩的诗产生了兴趣,都是很美、很直白的情诗。

简后来又和史蒂芬以及双方的家人见了几面,然后因为去韦斯特菲尔德读语言的需要,她夏天去了西班牙。回国后,史蒂芬已经去了剑桥,她也很快离开圣奥尔本斯,开始在伦敦的生活,攻读学位。直到那年的11月,她才有了史蒂芬的消息。史蒂芬当时去伦敦看牙医,邀请简去华莱士典藏博物馆(展示艺术、家居、陶瓷、武器和盔甲的博物馆),顺便共进晚餐,然后去看瓦格纳的歌剧《飞翔的荷兰人》。约会时,史蒂芬在下摄政街上摔了一跤。简扶他站了起来,发现他的步伐越来越不稳,但是想法却越来越执拗。当时是肯尼迪遇刺后不久,他还表达了自己不满肯尼迪对古巴导弹危机的处理。

那年春天,史蒂芬经常去伦敦参加讲座或看牙医,而且好像总是能拿到歌剧的票。简周末也经常去剑桥见他。这时她毫无疑问已经“爱上了史蒂芬,爱上了他奇怪的幽默感。他眼中的光有神奇的吸引力”,但她不想只跟他谈一会儿恋爱。可惜在史蒂芬身上只能看到那么远的未来,他们共度的周末也不算开心,简经常流着泪回到伦敦。

当时的一个问题在于,史蒂芬虽然对绝大多数事物都很健谈,却不愿意说起自己的病,或是分享自己对此的感受。虽然有时简觉得有点困扰,但她也没有要求史蒂芬说。后来她才意识到,拒绝沟通为后来他们的关系破裂埋下了伏笔。

深冬的一天,史蒂芬去哈利街看过医生后见到了简。她问史蒂芬情况如何,“他做了个鬼脸”,告诉她,医生说“不用来了,我也无能为力”,然后就不说话了。

简在韦斯特菲尔德的第一年,经历了对自己信仰的质疑。本来这样一个有魅力又聪明,甚至能让简觉得自己像个“笨拙的少女”的小伙子,应该很容易让简变为不可知论者,甚至无神论者。但简坚持了童年时母亲灌输给她的、对上帝的信仰,也坚信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她认为“如果想让当前的状态有所改善,就要对两个人都保持足够的信任”。史蒂芬虽然从来不信上帝,但还是很钦佩她的热情和乐观,慢慢地也被她这种情感所感染。

“他是我见过的最顽强的人”

4年前,医生告诉史蒂芬他还有两年的寿命,可这时他还活着,并做了父亲。简回忆道:“有了这个小生命,史蒂芬显然受了很大的鼓舞。”他们给孩子取名罗伯特,与史蒂芬的朋友罗伯特·多诺万同名。多诺万一家很快生了个女儿,并取名简。两个人之间的友谊演变成了两家人的交情,不断给他们带去欢乐。

罗伯特被父母带去美国时还是个小婴儿,那是他们第一次去西海岸,霍金去华盛顿州西雅图参加一个为期七周的暑期研修班—罗伯特成年后也选择在这里定居。之后,他们去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待了两周,霍金在那里表现出了他获得亚当斯奖的“国际水准”。最后他们横跨美国,去找霍金小时候的朋友约翰·麦克伦纳汉(就是打赌霍金会一事无成的小学同学)和在美国东部学习医学的妹妹玛丽。在美国待了将近四个月后,史蒂芬、简和孩子在10月回到剑桥,开始了秋季学期。冈维尔与凯斯学院继续以研究员的身份聘用史蒂芬,为期两年。

20世纪60年代中后期,在DAMTP见过霍金的人都记得他拄着拐杖,靠着墙走路,说话还有点结巴的样子。除此之外,他还经常在有很多全球知名科学家参加的讨论会上率性而为。1964年,他质疑霍伊尔时留下的名声越来越响亮。其他年轻的科研工作者都出于尊敬保持沉默,霍金却大胆地问一些出人意料却很深刻的问题,而且他显然很清楚自己在说什么。那时他就受到了“天才”“又一个爱因斯坦”之类的评价。虽然他很聪明,也很受人欢迎,但他随性的脾气和不太灵便的身体还是让院里的其他人有些疏远他。有位熟人告诉我:“他对人总是很友好,但总有人觉得不好意思邀请他去酒吧跟大家喝一杯。”难怪霍金认为这让大家没法把他当作“一个普通的人”。

20世纪60年代末,霍金的身体状况又一次恶化,他得拄双拐了,后来甚至双拐也不行了。他奋起反抗,不希望自己丧失独立、自理的能力。有位访问学者记得他会拒绝别人的帮助,坚持一个人花15分钟时间拄着拐上楼睡觉。有人认为他的执着是顽固。霍金拒绝跟病情妥协,即使所谓的“妥协”的确能让他生活得轻松一点,也让别人的负担小一些,但这是他自己的战斗,他要用自己的方式抗争。他认为任何妥协都是屈服,是认输,因此总是尽可能地拒绝妥协。“有人认为这是执着,有人认为是固执,”简说,“我经常认为他两者都有,我想这也是他前行的动力。”约翰·博斯洛在20世纪80年代写了一本关于霍金的书,称“他是我见过的最顽强的人”。即使得了重感冒或伤寒,霍金也很少请假。在他拒绝向病情妥协的同时,简也学会了拒绝向他妥协。这也是她抗争的方式,是她为了让霍金的生活尽可能地正常付出的一部分努力。

博斯洛也说史蒂芬是个“绅士、智慧的人”,很快就能让你忘记他身体上的问题。他“绅士”般的智慧能穿透所有虚伪和废话。霍金能让自己、自己的问题,甚至追寻的科学都显得无足轻重,实在让人敬佩。这让其他人喜欢上他,甚至经常忽略他的“不同”。不少人觉得他是学院里相处下来最有趣的人。虽然霍金没有读过《小妇人》,但他似乎听从了作者路易莎·梅·奥尔科特的母亲在逆境下给家人的建议:“抱有希望,不要闲下来。”

这时,对霍金影响最大的问题已经不是行动不便,而是交流障碍。他口齿越来越不清楚,剑桥大学冈维尔与凯斯学院不得不让他停止教学。他的第二份研究员合同到1969年到期。丹尼斯·施玛又一次拯救了一切,这次赫曼·邦迪也帮了忙。当时突然传出风声—没人知道是谁传出来的,也许就是真的—街道另一头的国王学院打算给霍金提供资深研究员奖学金,因此冈维尔与凯斯学院想办法留下了他,并签了一份为期6年的合同,还专为他设立了“杰出科研奖学金”。霍金成了举足轻重的物理学家,让他离开损失太大了。

在霍金的脑海中,科研依旧占据着绝大多数的空间,远比拐杖、楼梯多。他对工作近乎痴迷的喜爱为他这一生定下基调。20世纪60年代末,他在研究宇宙的状态以及可能的起源—他将这个称作“宇宙的游戏”。为了理解让他醉心的研究,我们要先回到35年前……

不合群的一家人

霍金一家人很亲密。他们家里有很多好书和好音乐,家里的留声机经常大声放着理查德·瓦格纳的歌剧,声音绕梁不绝。弗兰克和伊索贝尔非常重视教育,他们花了很多时间教育孩子。弗兰克给孩子们打知识基础,包括天文学和测绘学,伊索贝尔带孩子们去南肯辛顿的博物馆,每个孩子都有最喜欢的博物馆,但是每个孩子都对其他人最喜欢的博物馆不屑一顾。她会把史蒂芬带到科学博物馆,再把玛丽带到自然历史博物馆,再陪费丽帕(这个女孩还太小,不能一个人逛)去维多利亚和阿尔伯特博物馆。过一会儿,她再把所有孩子都接到一起。

圣奥尔本斯的人觉得霍金一家人都很聪明,但很不合群。他们一家对书的热爱让史蒂芬无时无刻不在读书,甚至吃饭的时候一家人都只顾看书不说话,史蒂芬的朋友都觉得他们家很奇怪,甚至有点无礼。有报道称他们家的车以前是灵车,这是假的。多年来,霍金一家人开的是辆二手的伦敦出租车,像个黑色的小盒子。这辆车让霍金一家看起来与众不同,不仅因为车的外观,还因为战后任何汽车都很抢手,只有有钱人家才有车。弗兰克在出租车后面的排座和折叠座椅之间装了一张桌子,好让史蒂芬和兄弟姐妹玩牌或是游戏。每年夏天,一家人都会去多赛特郡的奥斯明顿郊外度假,这张桌子就派上了大用场。他们露营的地方离海滩只有几百米。那片海滩全是石头,没有沙子,但是依然很有意思—过去是走私犯上岸的地方。漫长的夏日里,史蒂芬经常能在石头下面找到化石,这是“恐怖的怪兽统治地球时期留下的遗物,是它们让我们第一次意识到人类这个物种有多么特别”。霍金一家每年夏天去那里度假时,海滩边上都会有一辆满是涂鸦的吉卜赛大篷车,一家人在旁边支起一顶大行军帐篷。有一阵子,他们觉得当地人可能看不惯这辆大篷车,就用绿漆喷上了迷彩色。1958年,当地的有关部门把大篷车拖走了。

战后物资匮乏,英国民众都过得很节俭,房屋破旧也没钱维修,而且经常三代人共同生活,无论是出于长辈的慷慨还是经济条件有限。即使霍金家在圣奥尔本斯的房子比绝大多数家庭的都大,一家人的生活还是异常节俭,屋子也很破败。他们家是一幢有些怪异的三层红砖小楼,弗兰克在地下室养蜜蜂。史蒂芬的外祖母从苏格兰来到这里,住在阁楼,每次当地有舞会,她都会去秀一下出色的钢琴技巧。霍金一家搬进来时,这幢楼已经需要大修了,但后来也一直没变过。据史蒂芬的弟弟爱德华回忆:“房子很大,很暗……也很吓人,像是在噩梦里一样。”前门的含铅彩绘玻璃原来肯定很漂亮,但是缺边少角;前厅只有一只电灯泡;本来很美的威廉·莫里斯墙布也变暗了;破旧的门廊后面有个温室,一刮风就会掉玻璃片。房子没有集中取暖设备,地毯零零散散铺在地上,破了的窗户也没有换过;屋里到处都是放满书的架子,也算是有了一点保温措施。弗兰克不允许家人抱怨,坚持让大家冬天多穿衣服。每年最冷的几个月,弗兰克经常去非洲科研。史蒂芬的妹妹玛丽说“父亲就像候鸟,回家过个圣诞,然后就消失了,直到天气转暖才回来”。她以为朋友们的父亲都不消失才“有点奇怪”。

这幢房子也是孩子们小时候用想象力玩耍的地方。史蒂芬和玛丽比赛,谁进屋子的方法最多。有些方法也很隐秘,史蒂芬用了11种方法进屋,玛丽只发现了其中的10种。这幢房子好像不能满足他们了,史蒂芬还有一个想象中的地方叫作德莱恩。他好像不知道这个地方在哪儿,只知道有这样一个地方。每当母亲情绪有些失控的时候,他就下决心一定要坐上公交车找到这个地方,但后来,他们去汉普特斯西斯的肯伍德别墅时,母亲又听到他说,这就是他在梦里见到的房子。

史蒂芬的朋友给他们一家人交流用的“方言”起了个名字叫“霍金语”。弗兰克有一点口吃,史蒂芬和兄弟姐妹说话都很快,有时会省略发音,后来就创造了自己的省略法。据他母亲称,这也没阻止史蒂芬变得“总是特别健谈”,他的“想象力也特别丰富……喜欢音乐,喜欢戏剧表演”,也“很懒”,但是“一开始就能自学成才,像一块海绵,不断汲取着水分”。他在学校成绩不佳,一部分原因是他对已经掌握的知识或是认为没必要知道的知识提不起兴趣。

史蒂芬天生有一种领袖气质,尽管他个子比同学们都小。他做事总是井井有条的样子,也能让其他人变得井井有条。他也因为幽默而小有名气。他不经常为被大个子欺负而苦恼,因为他的忍耐也是有限度的,被逼无奈时,他会变得凶悍可怕。他的朋友西蒙·汉弗里比他块头大,但西蒙的母亲记得有那么一次,史蒂芬,不是西蒙,挥起拳头对抗欺负自己的人,“他就是这样—什么都敢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