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纲要第五十二章指出,“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在教育事业发展工程中第七条明确:推动3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5所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争先进位;支持西北大学等高校冲击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2所左右高校冲击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成5所一流应用型本科院校、6所一流民办高校,扶持50个左右优势特色学科。

第五十二章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统筹各类教育事业发展,推进教育现代化,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推进基础教育提质攻坚。加快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发展普惠性幼儿园,支持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有效扩大公办学校教育资源及优质资源覆盖率。到 2025年,普惠性幼儿园和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均达到80%以上。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开展“国家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县(区)”创建,完善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扩大城区教育资源供给,坚决消除“大班额”。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打造“乡村温馨校园”。统筹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鼓励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

推动职业教育融合发展。实施职业院校“双高计划”,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大力探索新型学徒制。推动“3+2”成为中高职衔接基本制度,提高高职招收“三校生”比例,提升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推进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贯通培养。建立“职教高考”制度,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招生办法。支持龙头企业与技工院校开展校企合作,深化技能人才职业资格制度改革,支持咸阳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设。

加强高等教育“双一流”建设。推动我省高等教育内涵式、特色化和创新发展。支持高校内引外联,拓展可持续发展空间,立足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完善省部共建机制,统筹推进全省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支持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授权的高校创建高水平大学,推进地方应用型高校转型发展。继续实施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推动存量结构优化,积极培育和增设新兴、边缘、交叉学科点。

深化教育改革创新。深化教育评价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强化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深化素质教育。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社会地位和保障水平。积极发展“互联网+教育”,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应用。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逐步形成具有陕西特色的招生考试制度体系。推进学分银行建设,构建终身学习“立交桥”。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推进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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