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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百姓健康意识逐步增强、人口老龄化形势步步逼近,我国社会如何向“病有良医”、“老有颐养”的美好愿景进发?

今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太保寿险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周燕芳提出了多份民生相关的建议,并主要围绕商业保险参与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热点话题。

周燕芳接受南都记者专访时表示,险企应加快养老保险产品与服务的供给创新,比如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变额年金险等创新型险种。与此同时,作为普惠型保险代表之一的“惠民保”业务,关注度很高,但争议亦不小,周燕芳认为,业界更应关注其持续经营的风险性。

商业养老保险供求不匹配成当下最大问题

南都:当前,我国的养老保险领域有哪些发展机遇和挑战?

周燕芳:无论是低收入人群还是中高收入人群,他们对于未来的老年生活,尤其是高质量的养老生活还带有不安全感。根据上海的情况,不少客户处于已退休的老年阶段,因为子女异地或独居,他们会购买养老保险,希望保险公司提供相应的高质量的保险产品,提高晚年生活的质量。此外,部分临近退休阶段的客户,对于养老保障通常有较高的需求,他们愿意留出一部分钱作为子女遗产后,拿出较多的资金解决自身养老问题。

但是,目前保险公司所提供的保险产品较为单一,无法满足不同群体对于养老金安排和养老服务的个性化需求。供求无法完美匹配,这可能是当下最大的问题。比如,目前市面主销的养老保险的产品很大部分是增额终身寿险或传统年金加万能险的产品组合,其实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养老保险。险企应加快养老保险产品与服务的供给创新,比如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变额年金险等创新型险种。

发挥商业养老保险参与养老金第三支柱建设的优势

南都:我国的社保制度体系在尽快从长期渐进式的试验性改革状态走向成熟、定型。养老保险体系三大支柱当前情形如何?

周燕芳:我国现行养老保险体系三大“支柱”发展极不均衡,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一枝独大”,虽然覆盖人群广,但平均替代率不超过45%。

第二支柱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发展迟滞且空间有限,难以突破覆盖面小等困境。

第三支柱个人商业养老金发展刚刚起步,在替代率、资产规模等方面远低于多数成熟市场,但可自愿参与、由市场主体运营、账户资金归个人,具有激励性强、透明度高、灵活性好等优点,同时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受众大,具有快速增长的潜力。

南都:在“十四五”期间,你对个人商业养老金有哪些发展的建议?

周燕芳:如何发挥商业养老保险参与养老金第三支柱建设的优势?我建议,要从制度层面、政策层面、产品和服务层面入手,加大对商业养老保险的推动,更好地服务养老金第三支柱的建设。

首先,探索建立养老金第三支柱专属账户体系,对第三支柱下银行、保险、信托、基金等各类投资管理机构发行的养老产品账户打通,进行资金管理、投资管理等的统一归集,并享有相对应的税延政策,激发居民个人积累养老金的动力并满足差异化的需求。探索通过实名认证且唯一的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账户,实现资金在“三支柱”之间的转移接续,建立养老金账户“一账通”的衔接机制,可以提升养老保障制度整体的统一性和灵活性。

其次,明确商业养老保险发展定位,鼓励产品服务创新。比如,支持保险业先行先试养老金第三支柱并进行深化和扩大推广,有效保证养老金风险保障和长期储蓄功能的充分发挥;鼓励保险业参与长期护理保险、变额年金保险、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等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试点工作等等。

三是加大对第三支柱产品的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丰富税惠产品范围,提升税收优惠力度并丰富激励方式,出台一揽子强有力的激励政策,推动商业养老保险税收优惠走向普惠。

提升养老金长期收益率是提升第三支柱吸引力的根本。应扩大商业养老保险投资范围,进一步放开投资端限制,允许更高比例投资在权益类、另类资产;适当降低养老金产品的资本金要求,拉长年金投资业绩的考核周期;对于养老金业务给予税收优惠等。尤其是对养老金(包括基本养老金、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税延等)投向国家建设重点项目提供相应优惠政策。

最后,简化税延养老保险业务全流程,在投保环节,探索建立自动加入机制,降低个人购买难度及复杂性,提升税延养老保险市场参与率;缴费环节,引入缴费配比机制,激发中低收入群体参与积极性;抵税环节,简化实务操作流程。

“以房养老”很难成为一种大众性养老产品

南都:最近几年,“以房养老”(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一直停滞不前,您认为哪些原因是较为关键?你有哪些建议?

周燕芳:从2014年起,行内逐渐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试点工作,但随后业务发展极其缓慢,基本处于停滞状态。

从大众的角度而言,一方面,大众普遍认为房地产是能够快速增长增值的资产之一;另一方面,虽然我国房产自有率超过80%,但大部分老年人终其一生住房不过为一套,受传统观念影响,很少会出租或售卖。老年人的自有房屋通常自住并作为留给子女后代的遗产。因此,目前我国“以房养老”很难成为一种大众性养老的产品,更多体现为给老年人增加一个养老方式的选项。

从险企角度而言,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作为创新型保险业务,累计承保不足200户,缺乏足够的经验数据支持,处于摸索阶段。该产品时间周期跨度长,易受房价波动风险、利率风险、长寿风险、现金流风险等影响,加上无追索权、终身领取权及终身居住权等产品专项条款,存在业务风险管控难度大的问题。

此外,对于险企而言,在实践过程中,要涵盖房屋评估、尽职调查、抵押登记、业务公证等环节,涉及房地产、金融、财税等多个领域及相应的监管部门。当前,我国尚未建立专项机构或协调沟通部门,缺失对合同赋予强制执行力、公正遗产管理人、房产差异化处置等专项条款制度等痛点难点。

从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的发展历程来看,最早出现于欧洲,与我国情况最为相似的是韩国。事实上,韩国从2007年开始推进该项业务,具有成熟的运作模式。而韩国的传统价值观与人口老龄化程度与我国较为接近,未来可以更多借鉴包括韩国在内的其他国家经验。

关注“惠民保”普惠性与长期持续性

南都:“惠民保”业务遍地开花的同时,我们也听到其他的一些声音。“惠民保”业务哪些具体问题需要关注?

周燕芳:据我观察,一方面,由于缺乏完善的数据共享机制和数据支持,导致产品同质化现象明显,产品的责任设计并未普遍以城市医保政策和数据分析为依据,使得产品定价的合理性尚有待商榷。

与此同时,产品同质性带来了低价竞争的风险,宁波、东莞、福州等8个城市同时出现两款及以上价格和保障相似的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产品,足以引起行业的重视。

另一方面,从参保主体来看,带病、高龄人群集中,存在逆向选择风险。目前,惠民保的参保人员平均年龄在45周岁左右,部分地区50周岁以上占比近一半,带病、高龄等高风险人群较为集中,存在较高的逆选择风险。在保本或亏损的情况下,承保的商业保险公司一定会挖掘惠民保业务其他的商业价值,比如医疗数据的获取和应用,参保人员的二次转化销售。一旦其他商业利益未能如期实现,商业保险公司经营动力不足,惠民保可持续性难以维持。

从政府部门参与情况来看,政府部门参与主体和职责定位不清晰。惠民保业务多由政府指导和参与。一方面政府指导主体众多,半数项目由医保局协同银保监、金融办等机构联合指导,部分项目由人社部门、总工会、卫健委、发改委等参与或仅邀请红十字基金会、社会救助基金会、保险行业协会等组织站台,众多的指导主体容易造成多头管理;另一方面,政府参与深度不一,部分地区是政府主导,支持个账划款购买惠民保业务,甚至深度参与到产品形态设计以及定价;部分地区是政府指导,会站台背书,但不保证参保率。

此外,“惠民保”业务关键在于实现其真正意义上的普惠价值。从落地情况看,惠民保参保率较低且存在区域不均衡现象,大部分地区“惠民保”参保率在1%-15%之间,平均约在10%左右,低的地区甚至不足5%,普惠性尚未能实现;从保障水平来看,能够获得惠民保报销的人群较为有限,惠民保免赔额多为2万元,抬高了赔付的门槛。虽然产品不限健康状况均可投保,但合同规定了不同种类的除外既往症,这些导致的医疗费用不予赔付;从参与主体上看,准入及服务流程缺少标准化,承保、服务主体良莠不齐导致服务品质差异较大。当前惠民保业务通常由几家保险公司共保、一家科技公司提供平台支持,市场参与主体众多,导致各地在市场准入、服务提供方面存在巨大差异。

采写:南都记者 许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