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自2021年3月1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宁波银行为销售机构,同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简称“定投申购”)和基金转换业务、参加宁波银行开展的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从2021年3月1日起,投资人可通过宁波银行办理上述列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申购、转换等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宁波银行的规定为准。

从2021年3月1日起,投资人通过宁波银行成功办理上述列表中参加费率优惠的基金的申购、定投申购,其申购费率(含定投)享有折扣优惠,原费率请阅读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具体实施费率优惠的范围及优惠措施以宁波银行安排为准。

二、重要提示

1、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上述参与费率优惠活动的基金,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的申购、定投申购及基金转换手续费,不包括赎回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其中基金转换业务中转出与转入基金的原申购费补差费率享受费率优惠(原申购补差费率为固定费用的除外),原费率请阅读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本次费率优惠活动如有展期、终止或调整,费率优惠规则如有变更,均以宁波银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3、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向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不构成对基金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影响,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投资者定期定额申购上述开放式基金的单次申购金额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元,具体以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则为准。

4、基金转换是指投资人可将其通过销售机构购买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前述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列表中拟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将在宁波银行开展基金转换业务。转换业务规则请参照本公司官网中发布的《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 95574

公司网址:www.nbcb.com.cn/

公司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邮编:315100

2、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8888-388(免长话费)

公司网址:www.msjyfund.com.cn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2005号民生金融大厦13楼13A

邮编:518038

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旗下基金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文件也可以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msjyfund.com.cn查询。 欢迎广大投资者到宁波银行咨询以及办理开户、认购、申购、定投、转换等相关基金业务。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保留对本公告的解释权和修改权。

特此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