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从银行辞职以后,是不是以后的社保和医疗保险就没有了呢?这个当然是不会的。这是一个粉丝朋友向我提出的疑问。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疑问,其实这是由于他自己的原工作单位,也就是银行这家工作单位威胁他,说离职之后将没有任何的社保和医保的待遇,其实这是根本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只要个人提出离职,那么必须要在30个自然之内正常批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所以说你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那么一个月以后必定会批复你的辞职申请。除非,在你们工作单位批复辞职申请之前,你反悔了可以自己撤回辞职报告,这个没有问题,那么你还可以继续在工作单位上班,但是这样的情况是比较少的,当员工小号离职以后,基本上大概率下或者说绝大多数员工,都是义无反顾的会选择离职。

那么在解除劳动合同当月或者说次月起,你的社保待遇就处在暂停交费的状态,因为在当月15号以前离职,那么工作单位没有责任和义务,来承担当月的社保,它就应该在当月做一个离职员工的减员工作,这种情况下你的社保就处于暂停交费的状态,你就可以正常的去转移自己的社保关系,包括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了。

如果说你是当月15号以后离职,那么作为原工作单位来讲,它还是有责任有义务来承担当月的社保待遇,所以说你只能够从第2个月开始才能够正常的转移自己的社保待遇,只要是你们单位的社保专员完成员工的减员工作以后,那么你的社保就处在一个暂停交费的状态,都可以正常的转移,无论是你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也好,还是转移成为灵活就业的方式也好,都是可以正常参保缴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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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我们只需要转移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因为只有这两种社保才是要累计缴费年限的,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一般是不需要转移的,因为毕竟在享受失业保险的时候,它主要是根据你,原来的工作单位参加的年限来累计计算你的缴费条件,最终享受失业金的待遇,而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主要就是连续的一个缴费过程,甚至工伤保险,只要是正常缴费就可以享受到相关的待遇,所以是不需要转移的,也是不需要累计缴费年限的。

最终我们仅仅只需要转移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就可以了,当你找到新的工作单位,那么就可以通过新工作单位来开具社保的接收函,转移到新的单位,继续参保就没有任何的问题,即便自己没有找到新的工作单位,那么也依然是可以转移成为灵活就业的形式来继续参保,依然是可以保证自己的缴费年限,正常累积计算,并且之前的缴费年限都是能够正常来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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