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数字货币为名,行网络传销之实。总值逾400亿元的“币圈第一大案”二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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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据最高法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一份二审刑事裁定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据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波、丁赞清、彭一轩等14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告人陈滔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二年至十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该案持续一年多,2018年5月,被告人陈波架设搭建Plus Token平台并开发相关应用程序,开始从事互联网传销犯罪。经苏州瑞亚会计师事务所对Plus Token平台用于收取会员缴纳数字货币钱包地址的交易电子账单进行鉴定:截至2019年6月27日,Plus Token平台共收取会员缴纳的比特币(BTC)31.42万个,比特现金(BCH)11.75万个,达世币(DASH)9.60万个,狗狗币(DOGE)110.60亿个,莱特币(LTC)184.77万个,以太坊(ETH)917.42万个,柚子币(EOS)0.51亿个,瑞波币(XRP)9.28亿个。

据盐城市物价局价格认定中心认定,以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6月27日期间最低价计算,上述8种数字货币折合人民币达148亿元。

原审判决,扣押的数字货币依法处理,所得资金及收益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而就在今天,比特币突破5.6万美元,今年累计涨幅90%。上缴国库的31万比特币,就价值174亿美元了,换成人民币1120亿元,14亿人每人的养老金可以涨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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