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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陆肖肖 北京报道

经过了多年发展,长租公寓已在全国范围内初具规模,但在野蛮生长的同时,行业出现了爆雷跑路、提前解约、租金贷乱象等问题,在2020年之后,长租公寓市场监管日趋严格。近期,上海、北京、深圳、武汉、成都等地均出台了针对长租公寓更严格的监管措施,涉及押金监管、资金池等多方面,严格防范此前频繁发生的各类风险。

多地加强行业监管

此前,长租公寓的资金池问题曾是一个行业顽疾,近日,多地已发文对其进行针对性监管。

2月4日,上海市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开立资金监管账户,严格资金收付要求,承租人支付租金周期在三个月以上的,租金应当按月划转至住房租赁经营机构。严控租金贷款业务,未开展个人“租金贷”业务的住房租赁经营机构,原则上不得新增该项业务。

对此,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分析师王小嫱分析,上海新政从多方面加强住房租赁交易资金监管,对租赁行业的发展影响很大。设置资金监管账户,一方面减少了租户白交房租的风险,另一方面,也杜绝了长租公寓企业为了加强现金流,“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的商业模式。近两年,长租公寓行业盛行“租金贷”的缴费模式,自2019年下半年起,频频出现租户维权现象,长租公寓的商业模式受到质疑,加强住房租赁交易监管以及长租公寓机构回归精细化运营、减少租金贷的占比显得尤为重要。

2月2日,北京市出台了《关于规范本市住房租赁企业经营活动的通知》,其中规定,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预收的租金数额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月租金,收、付租金的周期应当匹配。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收取的押金应当通过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建立的专用账户托管,收取的押金数额不得超过1个月租金。银行业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不得将承租人申请的“租金贷”资金拨付给住房租赁企业。

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北京新政是针对此前长租公寓“长收短付”形成资金池所产生的风险,资金池缺乏监管易导致长租公寓运营方无序扩张,是产生爆雷的重要原因之一,此次政策对于租金的收取周期进行了严格限制,同时对于押金在专用账户进行监管,起到的效果会非常明显。

张波还表示,租金贷所引发的风险也是被长期诟病的,本次政策将“租金贷”的拨付明确不得给到租赁企业,从源头上堵住了风险点,这在一定程度上是重点保障了业主和租客双方权益,也是引导金融侧,可以更好更安全助力租赁行业发展。

除此之外,深圳、武汉、成都等地均出台了关于租赁市场的监管政策。深圳住建局在2月1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住房租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文件指出,要规范行业主体和其租赁行为,严格主体登记备案管理,健全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实行住房租赁资金监管,住房租赁企业只能设立唯一的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收取租金和押金。

11月,武汉市出台新政,表示不得通过“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方式,恶意提高或降低租赁价格、侵害房屋权利人和承租人的长期合法权益。12月,南京市针对住房租赁市场存在的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收费不规范、违规“租金贷”、部分企业开展高风险经营活动等问题,表示将进一步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力度。

9月份,成都发文加强住房租赁资金监管,住房租赁企业应设立监管账户,承租人支付周期超过三个月的情况下,住房租赁企业收取的租金、押金,包括利用“租金贷”获得的资金,都要存入监管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