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下午,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会议选举王清宪为安徽省人民政府省长。

王清宪简历

王清宪,男,汉族,1963年7月生,河北永年人,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

1979.09-1983.07南开大学哲学系哲学专业学习

1983.07-1987.09黑龙江日报社记者

1987.09-1990.07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新闻系新闻业务专业硕士研究生

1990.07-1996.05人民日报社经济部编辑、主任记者

1996.05-2000.01中国改革报社副总编辑(副司级)

2000.01-2004.09中国信息报社总编辑(其间:2000.09-2003.07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政府政策与公共管理系国民经济专业学习,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2004.09-2006.02山西省政府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

2006.02-2008.01山西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2008.01-2008.04山西省政府党组成员,省政府办公厅党组书记,省政府应急办主任

2008.04-2011.01山西省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省政府办公厅党组书记,省政府应急办主任

2011.01-2011.04晋城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11.04-2013.02晋城市委副书记、市长(其间:2012.03-2012.07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一班学习)

2013.02-2013.03运城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13.03-2016.05运城市委副书记、市长(其间:2014.06-2015.07主持市委工作)

2016.05-2016.11吕梁市委书记

2016.11-2017.11山西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17.11-2018.04山东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18.04-2019.01山东省委常委、秘书长

2019.01山东省委常委、青岛市委书记,省委秘书长

2019.04山东省委常委、青岛市委书记

2021.01安徽省委副书记、省政府党组书记

2021.02--,安徽省委副书记、省长、省人民政府党组书记

党的十九大代表,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