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通报,此次通化疫情系因通化市东昌区新站街“源升品质生活坊”经营者季某某,聘请黑龙江籍人员林某某为其产品销售宣传引起,林某某为无症状感染者,通化疫情“0号传染源”。公安机关1月17日对该案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对该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

【编辑: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