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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前看到有位网友发布消息说北京郊区有所学校校长的绩效工资是一线普通教师绩效工资的十倍,一线教师2万元,班主任老师3万元,中层领导5万元,学校校长20万元。这有可能是戏说,还是别闹了,存在这样的校长吗?

中小学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自2009年开始实施以来,由于其中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存在不合理和不公平因素而一直受到了老师们的抱怨,被老师们戏称为“讥笑工资”,这个问题迄今为止都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目前实施绩效工资地方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方案最大的问题就是老师们所说的多劳没有多得,少劳却能多得,没有很好地体现多劳多得奖勤罚懒的调动教师教学积极性的目的,分配时“倾斜领导”是各地存在的普遍现象。

据之前很多老师反映,各地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时,学校行政领导是一线普通教师的1.5倍、2倍或3倍,最多也就是4倍,这样的倍数比例就已经引起了老师们的强烈反应,要是像开头提到的达到10倍,那还不闹翻了天?

虽然校长的行政级别与角色作用不同于一线普通教师,但在决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时还是有着决定权,按大多数地方的惯常倍数比例感觉老师有意见也没用,因为大家都这样,这也可能是绝大多数学校校长的内心真实想法吧。

校长会冒天下之大不韪将这个倍数比例扩大到10倍吗?这样做那不就是显得贪心十足了吗?我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在分配时完全是按照教师工作量等相关因素,学校不带课的行政领导取一线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老师们基本上都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