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工人,真的不是弱势群体”

长久以来,劳资纠纷都是一种很常见的情况。关于这类劳动争议的许多问题,看似很难解决,其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做就行。不啰嗦,干实事儿!下面给大家科普十个热门劳动争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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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公司想辞退我,又不肯给赔偿,就大幅度降低工资逼迫我自动辞职,这合法吗?

可以肯定地告诉大家:这是不合法的!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报酬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用人单位调整工资待遇属于更改劳动合同行为,需要劳动者同意才能修改,否则属于违法行为!

02、上班摸鱼,会被开除吗?

这是一个有趣的问题,也是一个数亿打工人关心的问题。

关于上班偷懒、不做事儿这种摸鱼行为,《劳动合同法》并没有明确制定相关规定来约束。不过,出现以下两种情况的,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可见,偶尔刷刷新闻、聊聊天之类的轻微摸鱼行为(我们坚决不提倡),一般不会被开除。若是屡教不改,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还真有被开除的风险。

03、想辞职,领导不批怎么办?

这是一个误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员工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只需要提交书面的辞职申请即可。正式员工递交辞职申请,30天以后即可自行离职,用人单位必须结清工资、办好离职手续。处于试用期的员工离职,只需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04、主动辞职,能要求公司赔偿吗?

自己申请辞职,属于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给予赔偿。

不过,有些特殊情况,比如公司不给员工购买社保、不准时发工资等,导致员工被迫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辞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

05、加班费怎么结算,才合法?

关于加班,大家一定要明确知道以下四点:

1、每天的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个小时,每个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正常工作日加班,加班费不得低于正常时薪的150%。举个例子:假如正常时薪是50元,那么每小时加班费不得低于75元;

3、周六日加班,且不另行安排补休的,应当支付200%的加班费;

4、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应当支付300%的加班费。

06、2019年入职,2020年公司才给购买社保,可以要求公司补缴过去一年的社保吗?

可以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给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也就是说,一旦确认劳动关系之后,公司是必须给员工购买社保的,如未购买的,可要求公司补缴。

07、刚怀孕,公司就想开除我,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42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间,用人单位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公司硬是要解雇员工,属于违法行为,绝对是一告一个准!

08、试用期工资给很少,合法吗?

试用期工资满足以下两大标准,即视为合法:

1、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其实这个问题问得很笼统,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分析才知道是否合法。譬如,深圳最低工资是2200元,某公司业务员一职有人只拿2300元工资,那么给新员工试用期工资2300元,这也是合法的。

09、试用期六个月,合法吗?

有必要提醒一下大家,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至于试用期长短,分为下面三种情况: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10、怎么样才算建立劳动关系?

很多人以为,只有签了《劳动合同》之后才算建立劳动关系。其实,这又是一个误区。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言下之意即是,当你来公司报道入职那一刻开始,就已经和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相关的打卡记录、视频监控、签到文件都具备法律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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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人都觉得:相对于公司而言,打工人是弱势群体。

其实,在法律面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地位都是平等的。

当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必定有相关的法律条例能够帮助你维护权益。

如果没有,可能是你没有找到合适的办法或渠道。